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营口港 证券代码:600317 编号 临 2012—018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书面通知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12人,实表决董事12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向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相关股份已于2012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至此,本次定向增发已实施完毕。根据实施后的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 原经营范围: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主营:港口装卸、堆存、运输服务。兼营:钢结构工程;机件加工销售;港口机械、汽车配件、钢材、建材、橡胶制品销售;苫垫及劳保用品制作、销售;尼龙绳生产、销售;汽车修理,托辊生产、销售;港口起重运输机械设备制造安装销售,皮带机、斗轮机、拖车设备安装销售;起重设备维修、保养服务;供暖、物业管理。 现变更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主营:港口装卸、堆存、运输服务、集装箱拆装业务。兼营:钢结构工程;机件加工销售;港口机械、汽车配件、钢材、建材、橡胶制品销售;苫垫及劳保用品制作、销售;尼龙绳生产、销售;汽车修理,托辊生产、销售;港口起重运输机械设备制造安装销售,皮带机、斗轮机、拖车设备安装销售;起重设备维修、保养服务;供暖、物业管理。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向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案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相关股份已于2012年10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至此,本次定向增发已实施完毕。根据实施后的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1、原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97,571,626元。 现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57,661,001元。 2、原第十九条: 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097,571,626股。 现修改为: 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2,157,661,001股。 3、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主营:港口装卸、堆存、运输服务。兼营:钢结构工程;机件加工销售;港口机械、汽车配件、钢材、建材、橡胶制品销售;苫垫及劳保用品制作、销售;尼龙绳生产、销售;汽车修理,托辊生产、销售;港口起重运输机械设备制造安装销售,皮带机、斗轮机、拖车设备安装销售;起重设备维修、保养服务;供暖、物业管理。 现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主营:港口装卸、堆存、运输服务、集装箱拆装业务。兼营:钢结构工程;机件加工销售;港口机械、汽车配件、钢材、建材、橡胶制品销售;苫垫及劳保用品制作、销售;尼龙绳生产、销售;汽车修理,托辊生产、销售;港口起重运输机械设备制造安装销售,皮带机、斗轮机、拖车设备安装销售;起重设备维修、保养服务;供暖、物业管理。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9日
证券简称:营口港 证券代码:600317 编号 临 2012—019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如下所述: (一)会议时间及期限:2012年11月16日上午9:00-12:00 (二)会议地点: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2012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受委托出席会议的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在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将授权委托书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送达本通知所述其它事项中列明之地址,受委托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列席会议人员资格: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在通知的时间内持如下文件向公司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凭证;住所地不在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的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来函登记时间以邮戳为准,但公司于11月15日前收到的方视为办理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路1号820室 3、登记时间:2012年11月15日上午9:00-下午5:00 (七)其他事项: 1、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和交通等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营港路1号820室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邮编:115007? 4、联系人:周志旭、李丽、赵建军 5、联系电话:0417-6268506?? 传真:0417-6268506? 营口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9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