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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报告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本公司董事长孙树明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及财务部负责人孙晓燕女士声明:保证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 不适用
注1:公司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于2012年7月5日除权后,最新股数为5,919,291,464股。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以本期末股数5,919,291,464股计算,计算2011.12.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时,调整前以2,959,645,732股计算,调整后以5,919,291,464股计算。 注2:2011年1-9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811,560,769.73元,2012年1-9月比上年同期正增长,增加额为32,317,669,400.19元。 注3:计算2012年1-9月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时采用了本期末股数5,919,291,464股,在计算比上年同期增减幅度时,已相应将上年同期末股本2,959,645,732股按可比口径调整为5,919,291,464股。 注4:公司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于2012年7月5日除权后,最新股数为5,919,291,464股。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上表计算本年7-9月和1-9月的每股收益时采用的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为5,919,291,464股;在计算比上年同期增减幅度时,已相应将上年7-9月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2,657,912,399股按可比口径调整为5,315,824,798 股,将上年1-9月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2,557,334,621股按可比口径调整为5,114,669,242 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无。 4、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营业网点变更 (1)、公司营业部经所在地证监局批准同城迁址 2012年7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关于同意广发证券兰州酒泉路证券营业部迁址筹建的批复》(甘证监发字[2012]97号)文批准,核准我司兰州酒泉路证券营业部同城迁址,迁入地址为: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475-3号华阳大厦二层,营业部名称变更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甘南路证券营业部。2012年8月14日,经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关于同意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酒泉路证券营业部迁址开业的批复》(甘证监发字[2012]124号),我司原兰州酒泉路证券营业部新址通过中国证监会甘肃监管局验收,营业部名称正式变更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甘南路证券营业部。 2012年7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核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路证券营业部迁址开业的批复》(浙证监许可[2012]102号),我司原杭州富春江路证券营业部新址通过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验收。迁入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钱江路41号201室,营业部名称正式变更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路证券营业部。 (2)、新设营业部情况 2012年3月29日,经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核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陕西省咸阳市等地设立5家证券营业部的批复》(广东证监许可[2012]41号)文批准,同意我司在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广东省中山市、广东省东莞市各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截至2012年9月底,上述5家营业部均已完成设立。具体详见下表:
2、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 2012年7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监管意见函》(机构部部函[2012]386 号)。根据该函,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对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无异议。 2012年9月,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通知》(银发[2012]229号)。根据该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核定本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的最高余额为人民币135亿元,有效期一年。 2012年10月18日,公司已完成201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45亿元人民币的发行,本期短期融资券期限为90天,票面利率为4.00%。 3、201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解除限售 2011年5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84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8月16日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45,2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26.91元/股。新增股份已于2011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于2011年8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锁定期为一年。 2012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发证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根据该议案,公司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已于2012年7月5日除权。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限售股份登记存管业务指南(2011 年修订)》第七条规定:“限售股份因权益分派等原因孳生的送转股,股份性质仍为限售股份”。因此,前述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的10名特定投资者所持有的限售股份由45,260万股增加至90,520万股。 2012年8月27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4、关于开展转融通业务 2012年8月14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转融通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转融通业务,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和具体事宜。 2012年8月底,公司收到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函件,其中确定公司参与转融通业务的授信额度为20亿元整。公司作为试点证券公司已参与了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8月30日起启动的转融资业务试点。 5、关于获批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2012年9月,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确认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的通知》(上证会字[2012]196号)。根据该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本公司的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试点期间业务规模为10亿元。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规定,合规、有序地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 6、关于变更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 2012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作出了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根据此次公司章程的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在股东大会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广东证监局递交了核准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申请。 2012年7月11日,公司公告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核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广东证监许可[2012]114号),核准本公司变更《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重要条款。同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2年7月26日,公司办理完毕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孙树明先生自2012年7月26日起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7、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根据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实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为2,959,645,732元。公司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于2012年7月5日除权后,最新股份总数为5,919,291,464股。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转增股本完成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相关变更手续。 2012年9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204号)。根据该批复要求,公司已经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并修改《公司章程》。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959,645,732元变更为5,919,291,464元。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2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2年5月7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确定如下方案:1、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959,645,7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4.50元;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2、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0股,实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为2,959,645,732元。 公司于2012年6月29日刊登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2012年7月5日,现金红利已发放,新增股份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公司总股本由2,959,645,732股增至5,919,291,464股。 公司关于年度分红方案的实施、分红政策的执行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5、发行公司债券情况 是否发行公司债券 □ 是 √ 否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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