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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ST东盛 证券代码:600771 编号:临2012-025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13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了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2年10月29日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0月29日上午10 时 2、会议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东盛大厦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斌。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92,153,140股,占公司总股本243,808,438股的37.8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公司非经营性资产的议案》,同意股份为92,153,140股,占参加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 公司决定将拥有的位于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11号占地面积为30314.027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业用地)及其地面建筑物-办公大楼转让给陕西王府实业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23000万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公司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股份为14,715,296股,占参加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股份为0股;弃权股份为0股。关联股东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陕西东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公司决定将所持有的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40%的股权转让给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40000万元。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大会已经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冯玫律师、张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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