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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12-056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辉隆股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承诺履行相关工作的通知》(皖证监函字〔2012〕283 号)文件精神,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公司上市前控股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控股股东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承诺期限:2011年3月2日至2014年3月2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公司上市前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上市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通过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2011年3月2日至2014年3月2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四、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为避免与辉隆股份同业竞争和保护辉隆股份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供销商业总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作出如下承诺:对于辉隆股份正在经营的业务、产品,承诺方保证现在和将来不直接经营或间接经营、参与投资与股份公司业务、产品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企业、业务和产品。承诺方也保证不利用其股东的地位损害股份公司及其它股东的正当权益。同时承诺方将促使承诺方全资拥有或其拥有50%股权以上或相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遵守上述承诺。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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