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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5 证券简称:澳洋顺昌 公告编号:2012-040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履行承诺情况的公告 2012-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澳洋顺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上市的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477号)文件精神,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澳洋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沈学如承诺:不利用大股东的地位通过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承诺期限: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澳洋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沈学如已出具了《非竞争承诺书》,承诺其以及其控制的其它公司目前或将来不从事任何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活动。 承诺期限: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股份锁定的承诺 1、公司股东昌正有限公司承诺其在陈锴担任公司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陈锴离职后半年内,昌正有限公司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期限: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公司9位管理人员管政华、汪永恒、付义春、张春新、彭海宾、帅福志、张宗红、朱慧、许鹏程承诺其2010年11月增持的股份(共计77.32万股)中50%(共计38.66万股)自限售承诺作出之日(2010年11月19日)起锁定两年。 承诺期限:2010年11月19日至2012年11月18日。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江苏澳洋顺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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