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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A、特力B 公告编号: 2012-027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10月26日在云南腾冲召开。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独立董事蒋红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提出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提名纪辉彬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职,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提名纪辉彬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同意将纪辉彬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拟任独立董事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原独立董事蒋红军先生仍需继续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变更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细内容公告刊登在本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变更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细内容公告刊登在本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 2012年11月14日(星期三)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中核大厦十五楼本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主要议题: 1)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变更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细内容公告刊登在本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纪辉彬,男,汉族,197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工程师,毕业于西安公路交通大学。曾任深圳市建艺市政工程公司项目经理、工程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深圳市建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经营部部长等职。现任庞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纪辉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A、特力B 公告编号: 2012-028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2012年6月6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请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审国际”)为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近期,公司收到中审国际和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发的《合并声明》,原中审国际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合并,合并后事务所名称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岳华”)。合并后,原中审国际的所有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将转由中瑞岳华继续承办。此前,中审国际与客户签署并已执行的合同及其出具的报告继续有效,自中瑞岳华继承该业务后的权利和义务由中瑞岳华继续履行。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将聘请的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由中审国际变更为中瑞岳华。解聘中审国际与聘任中瑞岳华的时间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 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中瑞岳华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已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A、特力B 公告编号: 2012-029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 临时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2年11月14日(星期三)上午9:30,会议预定时间半天。 2、会议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中核大厦十五楼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2)截止2012年11月6日下午3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并表决下列事项: 1)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3)审议《关于变更201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刊登在本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 )。 2、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仅进行现场会议,不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2)上述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即以参会的全体股东半数以上表决权同意决定。 3)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方能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及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参加会议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11月12日9:00时-17:00时。 3、登记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中核大厦十五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其它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2、联系人: 孙博伦 邓吟冰 电话:(0755)83989339 电话:(0755)83989337 传真:(0755)83989386 传真:(0755)83989386 公司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中核大厦十五楼 邮政编码:518031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委托权限内的表决权。
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中划“√”。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均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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