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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2-38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0月29日(周二)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10月29日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15:00至2012年10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本公司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柯东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61人,代表股份305,84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为57.6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294,243,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5.41%;网络投票的股东157人,代表股份11,59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18%。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表决情况: (1)《关于<东渡码头相关土地和资产收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股份294,082,6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6 %,反对股份11,415,7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 %,弃权股份343,81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表决结果:通过。 此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有关议案具体内容参见10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 (2)《关于投资建设海沧港区20#、21#泊位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股份294,565,59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1 %,反对股份9,460,7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弃权股份1,815,82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 表决结果:通过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众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崇理先生、房明达先生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北京众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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