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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 2012-060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对北京辖区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京证公司发〔2012〕182号)文件精神,现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 一、公司上市前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康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康得集团)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2010年7月16日-2013年7月16日 截至2012年10月26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2、实际控制人钟玉及关联方钟凯承诺: 前述限售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3、实际控制人钟玉、控股股东康得集团、钟凯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相同、相似或在商业上构成任何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4、控股股东康得集团增持公司股份承诺: 康得集团于2011年7月25日通过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的6,169,888股股票,承诺将该部分股票的锁定期延长至2013年7月25日。 承诺期限:2012年7月25日-2013年7月25日 截至2012年10月26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袁伟等五位股东2012年7月25日做出承诺: 公司五位股东袁伟、卢明、刘忠保、何文西、杨振兴先生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承诺2013年7月16日前持有数量不低于现有股份50%。 承诺期限:2011年7月25日-2013年7月16日 截至2012年10月26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公司董监高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全体董监高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北京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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