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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ST丹化 公告编号:2012-35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时间:2012年11月15(星期四)上午10时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11月13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相关人员。

7、会议召开地点:丹东市滨江中路158号皇冠假日酒店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⑴《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⑵《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1 《关于提名于少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2.2 《关于提名王玉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2.3 《关于提名王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2.4 《关于提名王爱国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2.5 《关于提名张虹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2.6 《关于提名张保同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2.7 《关于提名王乐锦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⑶《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1 《关于提名刘红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3.2 《关于提名吕思忠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3.3 《关于提名张春林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董事、监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⑷《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⑸《关于变更公司住址的议案》

⑹《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⑺《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⑻《关于更换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⑼《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资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9.1 《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2 《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3 《关于<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4 《关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9.5 《关于<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9.6 《关于<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9.7 《关于<对外投资制度>的议案》

9.8 《关于<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9.9 《关于<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董事会、监事会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也可亲自到公司办理登记。 股东登记时应提供下列材料:(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12 年11月14日8:30-12:00 13:30-17:00

(三)登记地点: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 号人事局14 楼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6号人事局14楼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任航、余承义

联系电话:0415-6164666

传 真:0415-6164666

五、备查文件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7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
2.1《关于提名于少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2.2《关于提名王玉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2.3《关于提名王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2.4《关于提名王爱国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2.5《关于提名张虹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2.6《关于提名张保同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2.7《关于提名王乐锦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累积投票制度)
3.1《关于提名刘红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3.2《关于提名吕思忠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3.3《关于提名张春林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住址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关于更换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资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9.1《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2《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3《关于<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4《关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9.5《关于<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9.6《关于<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9.7《关于<对外投资制度>的议案》   
9.8《关于<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9.9《关于<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ST丹化 公告编号:2012-34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24日发出,于2012年10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2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仁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经营范围及控股股东将发生重大变化,结合公司目前状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文修订。修订后的全文具体内容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同日公告,修订部分以黑体显示。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且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经营范围及控股股东将发生重大变化,拟对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同意公司监事会由目前章程规定的3人组成变更为5人组成,并提名刘红、吕思忠、张春林等3人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就任,其任期为三年。

(一) 关于提名刘红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关于提名吕思忠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提名张春林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后,上述三名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两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此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经营范围及控股股东将发生重大变化,决定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需逐项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0月27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按姓氏笔画排名)

刘红,女,1962年10月出生。1978年至1997年期间历任济南市长途汽车运输公司财务处职员、副科长、科长、副处长;1997年至2004年期间在山东省交通厅财务处工作;2004年至2010年任山东高速青银项目办公室总会计师;2010年3月至2011年11月任山东高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主任;自2011年11月起至今任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吕思忠,男,1964年5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吕思忠先生1984年7月至1995年3月历任山东省交通工程总公司三、四分公司技术员、队长、副经理、经理;1995年3月至1998年12月历任山东省交通工程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1998年12月至2001年12月任山东省建筑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12月至2005年12月任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开发部部长;2005年12月至2012年2月,历任山东省高速集团四川乐宜公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自2012年2月起至今任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张春林,男,1963年7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张春林先生1983年7月至1992年5月历任山东省交通工程总公司分公司财务科会计、综合科副科长;1992年5月至1996年4月历任山东省交通工程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企管处处长;1996年4月至2003年6月历任山东省交通工程总公司二分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山东省交通工程总公司总经理助理;2003年6月至2006年3月历任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自2009年12月起至今任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乐锦,作为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22次,未出席会议1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王乐锦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王乐锦

2012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ST丹化 公告编号:2012-32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24日发出,于2012年10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4名董事亲自出席,董事陈爱钦委托张宗真董事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振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简称“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经营范围及控股股东将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董事长王振山向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长及董事职务;董事张宗真、陈爱钦向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职务;总经理林霆,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航,财务总监严芃,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其担任的公司职务,辞职后均不再公司继续工作。

上述辞职于公司选举产生新的董事、聘任新的高级管理人员后生效。在此之前,上述人员仍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经营范围及控股股东将发生重大变化,结合公司目前状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全文修订。修订后的全文内容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同日公告,修订部分以黑体显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根据拟修改的章程,公司董事会由5人变更为9人组成。现提名于少明、王玉君、王胥、王爱国、张虹、张保同6人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议增加王乐锦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就任。

(一) 关于提名于少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关于提名王玉君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关于提名王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关于提名王爱国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关于提名张虹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关于提名张保同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关于提名王乐锦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及其近亲属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往来或者利益冲突,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政府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其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规定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提名人已就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质、专业经验和职业操守等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签署《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全文内容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同日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经营范围及控股股东将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名称拟变更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公司简称“山东路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址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经营范围及控股股东将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注册地址拟变更为:山东省济南市经五路330号。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核准文件,公司向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发行679,439,063股A股股票购买资产,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增加679,439,063元,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440,700,000元增加至1,120,139,063元。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经营范围及控股股东将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范围拟变更为:公路、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承包境外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机械的租赁、销售、维修;交通及附属设施、高新技术及产品的投资、开发、经营;能源环保等基础设施项目开发、建设、投资和经营。(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更换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经营范围及控股股东将发生重大变化,经与公司现任的审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沟通,公司决定将2012年财务审计机构更换为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制度>、<对外担保制度>、<对外投资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经营范围及控股股东将发生重大变化,根据公司研究,决定对相关公司治理文件进行调整。

(一) 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关于<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需逐项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2年11月15日在丹东市滨江中路158号皇冠假日酒店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另外,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推举于少明先生为下一次董事会的召集人。

特此公告。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7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按姓氏笔画排名)

于少明,男,195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于先生1977年在西藏自治区地质局参加工作,1981年起在山东省港航系统工作;1990年至1999年在山东省交通厅计财处和财务处工作,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1999年转正处级;1999年至2002年历任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50)首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02年至2006年任山东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5年至2008年任国家典型示范工程山东省京沪线辅线济南至莱芜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总指挥;2006年起至今历任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总经济师; 2010年起至今兼任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于先生具有丰富的交通基建项目财务管理、投融资管理和资本运作经验。

于先生还先后任山东省会计学会理事、总会计师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交通会计学会公路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专业硕士导师。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王玉君,男,1962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政工师。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王玉君先生1985年7月至1988年8月担任山东省委讲师团干事、助教;1988年8月至1997年3月在山东省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处工作,历任副主任干事、主任干事、副处长;1993年1月至1997年3月期间兼任香港华鲁有限责任公司信息交流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1997年3月至2001年1月历任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2001年1月至2003年3月任东营市政府副市长、市委组织部部长;2003年3月至2007年1月任东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07年1月至2009年7月任东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自2009年7月起至今任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王胥,男,1963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

王胥先生1984年7月至1995年7月在山东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工作;1995年7月至1997年12月在山东省京福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2001年7月至2007年11月任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工程部副部长;2004年5月至2007年11月任青银高速济南绕城北线项目办副主任;2007年11月至2010年10月历任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养护管理部副部长、部长;2010年10月至2012年4月任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自2012年4月起至今任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王胥先生长期从事路桥建设及大型企业管理工作,具有国有大型企业管理、工程技术和管理的丰富经验。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王爱国,男,1964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王爱国先生1984年7月至1990年12月任德州粮校教师;1990年12月至1994年4 月任德州市交通局主管会计;1994年4月至2001年12月历任德州市济德公路工程建设办公室、山东省京福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财务科副科长、科长;2001年12月至2006年10月任山东高速集团鲁南分公司财务处处长;2003年4月至2006年10月任济南机场陆侧交通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总会计师;2006年10月至2011年10 月任山东高速集团青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1年1月至2011年10月任山东高速集团青岛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自2011年11月起至今任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张虹,男,1971年7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

张虹先生1991年10月至2010年7月在山东省农村经济开发投资公司工作,历任办公室科长、副主任、主任,财务部主任,总经理助理;自2010年7月起至今任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主要负责公司投融资工作。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张保同,男,1967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

张保同先生1990年7月至2003年9月在山东省交通工程总公司工作,历任分公司技术队长、副总工程师、工程处主任、项目经理部工程部副主任、分公司副经理、南京长江二桥项目副经理、上海项目部项目经理、第九分公司经理;2003年9月至2006年3月任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06年3月起至今任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乐锦,女,1962年2月出生,博士学位,教授,研究生导师。

王乐锦女士1986年7月至1999年9月在山东农业银行学校任助教、讲师,1995年获“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优秀教师”称号;1999年10月起至今在山东财经大学工作,现为该校会计学院教授、研究生导师。与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ST丹化 公告编号:2012-33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乐锦女士为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未出席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否□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盖章):丹东化学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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