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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宝安地产 公告编号:2012-40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10月13日发出。 3、本次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已在2012年10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披露。 二、 会议召开的情况: 1、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2年10月29日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东门中路1011号鸿基大厦25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泰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163,436,9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4.8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审议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为惠州市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农业银行惠州分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额度4.5亿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63,436,959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议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方伟敏、郭鹏 3、结论性意见:宝安地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0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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