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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2-047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关联方及公司履行承诺的公告 2012-10-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承诺履行相关工作的通知》(皖证监函字〔2012〕283 号)文件精神,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公司上市前股东关于公司上市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先保先生,公司其他股东: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期限:2011年3月2日至2014年3月1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承诺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若发生离职情形,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华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陈先保先生承诺:保证其自身及控股和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四、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承诺 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承诺期限:2012年5月24日至2013年5月23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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