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496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8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江苏监管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履行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 477号)文件精神,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仲汉根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2010年11月9日-2013年11月9日 。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2012年10月30日,股票锁定承诺正常履行中。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将不会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仲汉根先生承诺: 除辉丰股份外,本人与本人直系亲属现时未在与辉丰股份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企业进行投资或任职;在本人作为辉丰股份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之直系亲属将不设立从事与辉丰股份有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公司;本人承诺将不利用辉丰股份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辉丰农化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如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将向股份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特此公告。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30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