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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熊瑞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战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熊作成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1、开发支出余额比年初增加58.02%,主要系研发支出增加所致。 2、预收款项余额比年初增加32.20%,主要系本期预收客户的款项增加所致。 3、应交税费余额比年初减少116.28%,主要系上缴上年汇算清缴的各项税费所致。 4、应付股利余额比年初增加1247.45%,主要系本期的股利尚未全部支付所致。 5、财务费用本期比上期增加41.41%,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月均贷款余额增加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比上期减少100.00%,主要系公司本期未发生资产减值转回所致。 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增加67.36%,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增加311.72%,主要系本期对外投资减少所致。 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期增加54.98%,主要系本期银行贷款增加及支付股利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2年2月5日,公司接控股股东武汉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函,获悉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武汉市国资委正在筹划本公司股权转让事宜。2月10日,公司公告武汉国资委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经武汉市国资委同意,公司股东武汉经发投及武汉高科拟分别将其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对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本次股份转让及增资的具体对价未最终确定,相应股份转让及增资协议亦未签署,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取得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并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在相关事项确定后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经2012年5月16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19,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39,6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90,229,111.51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该方案已于7月4日实施。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瑞忠 2012年10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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