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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陈铁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胜利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熊敏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 2) ■ 3)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为了尽快改变公司资不抵债的状况,2012年6月2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向大洲集团定向发行4000万股募集21680万元现金用以偿还公司与债权人现已明确的主要债务和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该议案已获得2012年7月16日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相关工作按程序正常推进中。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事项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凌鸿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设立登记事项,详见上交所网站及2012年9月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2012-042、043号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2年6月24日召开的八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对公司章程163条的原有利润分配政策作出修订,明确了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年)》的议案。2012年7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上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陈铁铭 2012年10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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