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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2-045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10月2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通讯表决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0日12:00。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第二次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在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14,500万元按期(到期日为2012年11月23日)归还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为11,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6个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12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12-046号。《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和《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详见2012年10月3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详见2012年10月3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12-047号。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2-046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沧州明珠”)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10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00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5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1,223.5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以及发行费用1,935.292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288.2075万元。该项募集资金于2012年4月20日到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中喜验字[2012]第0024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于2012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用14,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到期日为2012年11月23日。 二、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2月第二次修订)》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为11,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6个月。本次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且在前次使用的14,500万元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后方能实施。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公司继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按现行半年期银行贷款利率测算,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308万元。公司承诺,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不用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或非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将该等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专用账户,同时通过增加银行借款等方式以解决相应的流动资金缺口。 如果因项目建设加速推进形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提前,公司总经理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 三、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监事会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14,500万元将在2012年11月23日到期,公司按期归还后,将继续使用1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 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要求公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机构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鲁证券”)就上述事项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1、沧州明珠在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14,500万元按期归还后,继续使用11,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沧州明珠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已经由沧州明珠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将经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议案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3、沧州明珠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沧州明珠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或非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沧州明珠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沧州明珠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14,500万元按期归还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公司监事会发表的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继续用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因此,监事会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要求公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4、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5、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2-047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1月15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2012年11月14日—2012年11月1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1月14日下午15:00至2012年11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9日(星期五)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会议对象 1、2012年11月9日(星期五)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现场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2年11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登记方式: 1、登记方法:法人股股东需持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文件到公司进行登记;法人股股东委托代理人的,请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营业执照、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等文件到公司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清单等文件到公司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委托人持股清单等文件到公司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2、登记地点: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河北省沧州市新华西路43号); 3、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新华西路43号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061001;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于增胜先生、李繁联先生; 联系电话:0317-2075318、2075245; 传真号码:0317-2075246; (2)现场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108;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2年11月14日下午15:00至2012年11月15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2、另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3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一项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1、《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投: □ 赞成票 □ 反对票 □ 弃权票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2-048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3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2012年10月30日10: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张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以这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继续用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 因此,监事会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同时要求公司内部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2-049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 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冀证监发[2012]113号)文件精神,现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公司上市前控股股东、第二大股东和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不予竞争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1、在作为股份公司最大或者控股股东期间,集团公司及其除股份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将不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类似的生产、经营业务,以避免对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集团公司并保证将促使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2、集团公司将不利用其对股份公司的控股或控制关系进行损害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中除集团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3、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兼任股份公司之高级管理人员。 4、无论是由集团公司或其他控股子公司本身研究开发的、或从国外引进或与他人合作而开发的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股份公司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 5、集团公司或其他控股子公司如拟出售其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股份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集团公司保证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股份公司的条件不逊于集团公司向任何独立第三人提供的条件。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公司第二大股东钜鸿(香港)有限公司承诺 1、在作为股份公司股东期间,钜鸿公司及其除股份公司以外的其他控股子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将不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类似的生产、经营业务,以避免对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钜鸿公司并保证将促使公司的其他子公司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2、钜鸿公司将不利用其对股份公司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股份公司及股份公司中除钜鸿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3、钜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兼任股份公司之高级管理人员。 4、无论是由钜鸿公司或其他控股子公司本身研究开发的、或从国外引进或与他人合作而开发的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新技术、新产品,股份公司有优先受让、生产的权利。 5、钜鸿公司或其他控股子公司如拟出售其与股份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任何其他资产、业务或权益,股份公司均有优先购买的权利;钜鸿公司保证在出售或转让有关资产或业务时给予股份公司的条件不逊于钜鸿公司向任何独立第三人提供的条件。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于桂亭承诺 在作为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会在沧州明珠之外从事或参与任何与沧州明珠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投资活动,否则将赔偿由此给沧州明珠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至公告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公司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沧州明珠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认购股份的股份锁定申请和承诺函 (一)股份锁定申请 本公司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参与认购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108,以下简称“沧州明珠”)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单位申请将在沧州明珠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认购的沧州明珠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自沧州明珠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满三十六个月。 承诺期限:2012年5月7日—2015年5月7日。 截至公告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承诺函 本单位参加此次贵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若获得配售,同意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承诺期限:2012年5月7日—2015年5月7日。 截至公告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3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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