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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12- 027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广电运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185)的要求,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历年来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发行上市承诺 1、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承诺事项: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赵友永、张招兴(已离任)、王俊(已离任)、叶子瑜、祝立新、冯丰穗、陈振光、曾文、束萌、蒋春晨、罗年锋(已离任)承诺:"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止目前,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履行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2、公司控股股东及发起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事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发起人股东梅州敬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藤川科技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关于避免与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发起人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没有发生与公司同业竞争的行为。 二、分红承诺 承诺事项:公司每年将根据当期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公司的短期利益及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2、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3、在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公司在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当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连续两年为负数时,不得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 承诺履行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实行连续、稳定的分红政策,2011年、2010年、2009年现金分红比例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率分别为8.78%、14.40%、35.28%,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年均净利润的比例为54.71%。公司将严格履行承诺,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截至公告日前,公司控股股东、发起人股东、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均严格遵守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不存在超过承诺履行期限尚未履行完毕的事项。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0月3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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