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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2-048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关于对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鲁证监公司字[2012]88号)文件的要求,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五年内任何时候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少于总股本的30%。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太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五年内任何时候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少于总股本的15%。 承诺时间:2007年1月26日 承诺期限:36个月/五年。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背承诺的情况。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签署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承诺: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威海广泰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威海广泰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威海广泰生产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如威海广泰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新疆广泰将不与威海广泰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威海广泰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新疆广泰相关公司将退出与威海广泰的竞争。 承诺时间:2007年1月26日 承诺期限:长期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背承诺的情况。 三、股份追加锁定承诺 2010年10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自愿追加锁定承诺:所持有的全部威海广泰股票自愿追加锁定一年(18,989,681股原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承诺锁定期限自2010年10月18日至2011年10月17日;43,197,000股原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锁定期限至2012年1月26日,现承诺追加锁定期限至2013年1月25日)。在此期间,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不对其所持有的威海广泰股票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威海广泰股份,也不由威海广泰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2010年10月1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光太先生自愿追加锁定承诺:所持有的全部威海广泰股票自愿追加锁定一年(9,202,838股原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承诺锁定期限自2010年10月18日至2011年10月17日;21,598,500股原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锁定期限至2012年1月26日,现承诺追加锁定期限至2013年1月25日)。在此期间,李光太先生不对其所持有的全部威海广泰股票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威海广泰股份,也不由威海广泰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承诺时间:2010年10月15日 承诺期限:2013年1月25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背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及实际控制人李光太先生,针对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与广泰空港设备香港有限公司、威海广大空港设备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开元鸿业咨询有限公司四家公司合资组建广泰空港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事宜,承诺如下: 1、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为使融资租赁公司更好地服务于威海广泰,满足上市公司客户的新需求,扩大上市公司销售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加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坚决避免融资租赁公司与上市公司出现同业竞争,郑重承诺: (1)凡是上市公司能够生产、制造的产品,融资租赁公司只能购买上市公司的产品租赁给客户,不允许融资租赁公司从第三方购买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产品租赁给客户。 (2)融资租赁公司的每一笔业务,在与客户签订正式合约之前,必须经过威海广泰审核认可方可签约。对任何一笔业务,威海广泰认为该笔业务与威海广泰有同业竞争嫌疑的,威海广泰可以提出否决意见或其他任何处置意见,融资租赁公司无条件按照威海广泰提出的处置意见执行。 2、承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为保证融资租赁公司与威海广泰之间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允,郑重承诺: (1)威海广泰销售给融资租赁公司的产品,将按照威海广泰销售给第三方的市场公允价格实施定价,并严格按照威海广泰关联交易相关程序执行。 (2)承诺将融资租赁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年度审计范围,在年度审计时,将聘请上市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对融资租赁公司与威海广泰发生的每笔关联交易都进行严格审计,确保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公正公平。聘请财务审计机构的额外费用由融资租赁公司承担。 3、承诺销售真实性:为保证威海广泰对融资租赁公司产品销售的真实性,杜绝出现上市公司对融资租赁公司虚假销售的问题,郑重承诺: (1)融资租赁公司采购上市公司产品将严格按照与客户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执行,客户不签订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公司将不采购上市公司的产品。 (2)在聘请上市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对融资租赁公司进行年度审计时,将融资租赁公司与上市公司的每笔销售业务进行审计,确定销售的真实性,从而严格杜绝虚假销售。 4、承诺在未来上市公司通过融资租赁公司实现的销售收入达到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的30%时,由上市公司收购新疆广泰所持有的融资租赁公司至少11%的股权。收购的价格将以收购时融资租赁公司的净资产为基础,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机构对融资租赁公司进行审计评估,按照审计、评估值孰低的原则最终确认收购价格。 5、以上承诺内容,已经与融资租赁公司的各出资方协商确认,将体现到各出资方共同签署的《广泰空港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合资合同》中。 承诺时间:2012年8月27日 承诺期限:长期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3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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