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本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公司负责人云公民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存来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会萍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于三季度末,本公司预付账款为人民币17.57亿元,较期初增加81.98%,主要是本公司预付燃料款增加。 2.于三季度末,本公司存货为人民币38.87亿元,较期初增加39.94%,主要是本公司规模扩大、燃煤库存增加。 3.于三季度末,本公司应付账款为人民币73.74亿元,较期初增加36.08%,主要是本公司规模扩大,应付燃料费、工程款、物资款等均有所增加。 4.于三季度末,本公司应付债券为人民币103.45亿元,较期初增加167.75%,主要是本公司本期新发行私募债券和中期票据增加人民币65亿元。 利润表项目: 5.本公司第三季度实现利润总额为人民币4.0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5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0亿元,分别较去年同期增加人民币4.99亿元、人民币2.36亿元和人民币9.19亿元,主要原因是由于煤价降低及2011年上网电价调整翘尾影响等因素,本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大幅度提升。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有关股权分置改革的承诺 本公司于2006年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承诺:当国家关于上市公司管理层激励的相关法规正式颁布并实施后,中国华电将积极促成本公司管理层激励计划。目前,对于此项承诺,中国华电正在积极研究。 2.有关解决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电2012年陈诺:第一、中国华电确定本公司作为中国华电整合常规能源发电资产(不包括福建省内的常规能源资产或项目(含煤电和水电业务、资产及项目))的最终整合平台和发展常规能源发电业务的核心企业;第二、对于中国华电拥有的非上市常规能源发电资产(不包括福建省内的常规能源资产或项目(含煤电和水电业务、资产及项目)),中国华电承诺用5年左右时间,将该等资产在符合上市条件时注入本公司,并给予本公司常规能源发电项目开发、收购的优先选择权,以支持本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第三、中国华电将继续履行之前已作出的支持下属上市公司发展的各项承诺。目前,对于此项承诺,中国华电正在积极研究。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度,本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9,193千元,基本每股盈利为人民币0.012元。由于本公司发电、供热等主营业务盈利大幅度提升,预计2012年度净利润较2011年度将发生较大幅度上升。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进行现金分红。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云公民先生 2012年10月30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