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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12-033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477号)文件精神,就公司股东、关联方及上市公司的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沈琦、沈馥、沈锡强、窦靖芳、骆颖等五位发起人股东承诺:自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2010年5月25日-2013年5月25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2、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且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期限:董监高离职后18个月内。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及潜在性同业竞争,2008年7月1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沈琦、沈馥、沈锡强、窦靖芳、骆颖等5名股东以及关联自然人周蕾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1、本人、本人直系亲属以及本人、本人直系亲属所控制的其他任何类型的企业现时不存在从事与雅克科技及其子公司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形,与雅克科技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2、在本人作为雅克科技实际控制人(或关联自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雅克科技及其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活动;3、本人不会利用雅克科技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雅克科技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承诺期限:长期。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三、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进一步减少关联交易、规范公司运行,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本公司出具了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在与发行人可能发生的任何交易中,本人保证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以市场公认的价格进行;将不利用对股份公司的控制权关系和地位从事或参与从事任何有损于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人保证以上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如违反上述承诺、保证的,本人愿意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承诺期限:长期。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四、关于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的承诺 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中承诺:1、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2、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12 年-2014 年公司每年现金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且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得少于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3、未来三年(2012 年-2014 年)公司可以遵循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利润孰低原则,并根据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4、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承诺期限:2012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五、关于不进行高风险投资的承诺 2012年6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133,630,928.0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承诺期限:2012年6月25日-2013年6月25日。 截止公告之日,承诺人遵守了上述承诺。 截止公告日,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未有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3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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