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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安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陶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勇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48.9%,主要系银行存款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41.37%,主要系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销售款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283.46%,主要系为应对市场形势,适当加大对优质经销商支持力度所致。 4、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393.57%,主要系公司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加991.59%,主要系增加对合营公司投资所致。 6、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60.47%,主要系乘用车基地扩建等项目投入所致。 7、开发支出较年初增加119.55%,主要系本期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8、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79.46%,主要系未到期票据较年初增加所致。 9、应付账款较年初增加48.93%,主要系应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10、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增加54.71%,主要系集团公司研发支持资金款所致。 11、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171%,主要系公司为满足资金需求向银行借入资金增加所致。 1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8.46%,主要系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1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48.71%,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五届七次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20元/股,预计回购股份约5769.2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约4.4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回购的股份将注销。(具体内容详见9月14日和10月13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规定,公司在3季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不得回购股份,目前公司正在办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等相关工作。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独立董事充分发表意见,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参会股东积极发表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转发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证监函字〔2012〕140号)要求,2012年8月8日公司召开五届五次董事会和8月28日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在公司章程中对现金分红相关事项予以进一步修订完善。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安进 2012年10月3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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