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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2-37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9日在深圳市中国有色大厦23楼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0月19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局主席陈良贤主持,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其中董事陈振亮因公务,委托董事李泽中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达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向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以信用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贰亿元,期限壹年。 (2)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以信用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拾亿元,期限壹年。 (3)向汇丰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汇丰银行深圳分行以信用方式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期限壹年。 授权公司董事总裁张水鉴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申请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同意为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对此提供反担保。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合并暨主体变更的报告》; 鉴于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已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简称“国富浩华”)合并(经财政部财会便[2012]42号文批复),国富浩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特许资格和H股企业审计资格,具备良好的专业技术力量,同意更换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范围包括:201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验资等,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在综合考虑其实际审计工作情况决定其2012年度审计费用。 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报告》; 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性往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向深圳华加日铝业有限公司增资的报告》; 为增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资本实力与发展后劲,同意公司投资人民币3,960万元参与深圳华加日铝业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维持72%持股比例不变;授权经营班子全权办理相关事宜。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2-38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2〕333号)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申请担保的议案》,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未发现公司对外担保有不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二、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经营性往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审议《2012年第三季度套期保值情况的报告》,报告期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均严格遵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未发现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有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四、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合并暨主体变更的报告》,认为: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简称“国富浩华”)合并,该合并事项已获得财政部财会便[2012]42号文批复;国富浩华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特许资格和H股企业审计资格,具备良好的专业技术力量;同意更换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此独立意见。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2-39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9日在深圳市中国有色大厦23楼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0月19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志文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其中监事邱庆新因公务,委托监事会主席李志文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达法定人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决议。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0060 证券简称:中金岭南 公告编号:2012-40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2年10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申请担保的议案》;为支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同意为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对此提供反担保。 该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大工业区锦绣西路2号 法定代表人:李夏林 注册资本:11,535.80万元 与本公司关系:持股 90.01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高能电池材料、纳米材料、功能材料、稀贵金属等新材料、新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无汞锌粉。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10年12月31日,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人民币 29,861.96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20,369.51万元,净资产9,492.45万元,资产负债率 68.21 %。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3,138.54万元,负债17,524.09万元,净资产15,614.45万元,资产负债率52.88%。 截至2012年9月30日,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9,965.06万元,负债15,177.83万元,净资产14,787.23万元,资产负债率50.65%。 三、担保主要内容 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市有色金属财务有限公司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有限公司对此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局意见 本公司董事局经研究,认为该担保是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借款提供的担保,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较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发生对外担保人民币9,900万元,累计发生解除担保人民币8,050万元。 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人民币17,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8%;公司对外担保全都是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九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2年10月3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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