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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第三季度报告 2012-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徐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迎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为32,772万元,比期初增加66.28%,主要原因是公司产能提高,销量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预付帐款为31,265万元,比期初增加115%,主要原因是公司支付征地费用及进口木浆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帐款为26,485万元,比期初增加96%,主要原因是公司工程项目的工程物资采购量及产能提高后,辅助材料采购量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30万元,比期初减少95%,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年期末计提2011年的年终奖,本期内发放所致。 报告期末应缴税费余额-207万元,比期初减少141%,主要原因是采购量增加导致增值税进项税留抵额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应付债券为35,835万元,比期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发行的公司可转换债券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11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按公司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8,624,061.41元后,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31,6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01元(含税),总计分配现金股利 23,391,600.00元。本方案已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2年3月16日,分派对象为截止2012年3月12日(A 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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