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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30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0月29日以传真、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潘建清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详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31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在2012年年底前将与关联方天通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通新环境”)进行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往来,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天通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郑晓彬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嘉兴市亚太路522号2号楼401室 经营范围:新能源节能环保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污水处理系统、太阳能光伏系统、照明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污水处理设备、光伏设备及元器件、照明灯具的销售;合同能源管理。 2、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其关联交易将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具体协议将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2011年下半年以来,全球光伏市场由于受欧美市场对于补贴政策的调整,以及产业制造环节的产能过剩严重,整个行业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天通新环境具备光伏系统集成的能力和业务经营范围,力求从光伏产品系统和项目投资方向去寻求突破。公司作为光伏发电组件的主要供应商,向天通新环境按照市场公允价格销售和提供产品。 2、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在天通新环境的光伏系统开发和项目投资带动下,可以给公司的光伏产业带来稳定的订单和销售收入,消除公司由于光伏行业波动产生坏账的风险,有利于公司稳步提高光伏产业生产能力。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未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五、审议程序 1、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在审议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都以全票同意,无反对和弃权。 2、本议案在审议前已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的事前确认。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有利于公司稳步提高光伏产业生产能力。在审议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5%,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О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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