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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2-029

  转债代码:110019 转债简称:恒丰转债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0月19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各位董事及列席会议人员发出召开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2年10月29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董事李迎春先生、关兴江先生因公出差,全权委托董事长徐祥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徐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说明详见附件一,修订后的《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重新制订〈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重新制订的《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重新制订〈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重新制订的《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说明详见附件二,修订后的《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的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已于2012年9月30日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合并。合并后的事务所名称仍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字[1996]1号文)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亦相应地更换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1、公司聘请的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已于2012年9月30日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合并。合并后的事务所名称仍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合并后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更强的人力及专业技术优势,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3、同时,鉴于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在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对公司的经营特点和相关情况比较了解,且相关审计人员已加入致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证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更换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1、公司聘请的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已于2012年9月30日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实施合并。合并后的事务所名称仍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合并后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更强的人力及专业技术优势,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3、同时,鉴于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在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对公司的经营特点和相关情况比较了解,且相关审计人员已加入致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保证工作的延续性,我们同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4、本次更换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该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注:附件一《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说明;

  附件二《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说明。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说明

  ■

  ■

  ■

  附件二: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说明

  ■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公告编号:2012-030

  转债代码:110019 转债简称:恒丰转债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9日在公司第二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书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审核意见出具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重新制订<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重新制订的《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2-031

  转债代码:110019 转债简称:恒丰转债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定于2012年11月15日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11月15日上午9:30

  2、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9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第一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2年11月9日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订<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重新制订<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重新制订<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重新制订<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更换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人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办理出席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法人股东持单位介绍信)。

  2、登记时间:2012年11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11号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联系电话:0453-6886668

  传真:0453-6886667

  联系人:马庆贵

  5、其他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为有效。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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