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江苏证监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477号)文件精神,本公司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历年来的承诺事项进行了专项检查,未发现相关承诺方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也没有超过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况。现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本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说明如下:
一、重大资产收购承诺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 1 | 承诺主体 | 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承诺事项 | 重大资产收购承诺 |
| 3 | 主体类型 | 公司控股股东 |
| 4 | 承诺内容 | 5、本次收购完成后关于控股股东大亚集团不会利用控股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大亚科技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亚集团在收购中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大亚集团将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规定,规范与大亚科技的资金往来,不会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大亚科技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 5 | 承诺公布日期 | 2006年3月24日 |
| 6 | 承诺履行期限 | 长期 |
| 7 | 履行情况 | 正在履行 |
| 8 | 未按期履行的
原因 | 不存在 |
| 9 | 解决方案 | 不适用 |
二、股改限售股份解限承诺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 1 | 承诺主体 | 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2 | 承诺事项 | 股改限售股份解限承诺 |
| 3 | 主体类型 | 公司控股股东 |
| 4 | 承诺内容 | 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如果计划未来通过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大亚科技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大亚科技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
| 5 | 承诺公布日期 | 2009年9月4日 |
| 6 | 承诺履行期限 | 长期 |
| 7 | 履行情况 | 正在履行 |
| 8 | 未按期履行的
原因 | 不存在 |
| 9 | 解决方案 | 不适用 |
三、现金分红承诺
|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 1 | 承诺主体 |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2 | 承诺事项 | 现金分红承诺 |
| 3 | 主体类型 | 上市公司 |
| 4 | 承诺内容 | 2、未来三年内,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制度的有关规定和条件下,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情况下,公司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3、根据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实际情况,董事会认为以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
| 5 | 承诺公布日期 | 2012年7月13日 |
| 6 | 承诺履行期限 | 2012年至2014年 |
| 7 | 履行情况 | 正在履行 |
| 8 | 未按期履行的
原因 | 不存在 |
| 9 | 解决方案 | 不适用 |
特此公告。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