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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8 证券简称:森源电气 公告编号:2012-036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对辖区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豫证监发[2012]329 号)文件精神,对公司、公司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股份锁定的承诺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长楚金甫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森源电气之股权。 公司法人股东河南隆源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森源电气之股权。 承诺期限:2010 年2月10日至2013年 2 月10日 截止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其他股东承诺 公司其他股东杨合岭、彭晓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承诺期限:2010 年2月10日至2011年 2月10日 截止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楚金甫承诺目前与将来不从事任何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活动。 承诺期限:长期。 截止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关于不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楚金甫承诺目前和将来严格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规定,不发生占用股份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形。 承诺期限:长期。 截止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四、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归还银行借款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承诺期限:2010年4月7日至2011年4月7日。 截止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六、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承诺 公司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每年以现金分红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止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七、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承诺 1、公司承诺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的流动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 2、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未来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承诺期限:2012 年 8月30日至2013年8月30日。 截止公告之日,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公司将继续提醒和督促相关承诺方严格履行承诺,确保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特此公告 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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