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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2-050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广东证监[2012]185号)的要求,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进行梳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上市前控股股东的承诺 (一)控股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2010年11月2日至2013年11月1日 承诺履行情况: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二)控股股东对存在被追缴企业所得税差额及所有相关费用风险的承诺 由于珠海市对外商投资企业普遍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公司在2002年至2007年未区分码头项目与其他项目的经营所得,统一适用15%所得税税率,该做法没有明确的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作为依据,非码头项目的经营所得存在被追缴所得税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承诺:如日后政府有关部门追缴上述税款,不可撤销地承诺将无条件地无需公司支付对价地全额承担公司在上市前各年度因享受上述税率优惠而被追缴的企业所得税差额及所有相关费用。 承诺期限: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实友化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青运女士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主要内容: 1、截止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并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竞争的业务,并未拥有从事与发行人可能产生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有任何权益; 2、承诺人将来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相竞争的业务,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竞争企业,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任何业务上的帮助; 3、如上述承诺被证明未被遵守,承诺人将向发行人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所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期限:长期 承诺履行情况: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三、公司分红的承诺 (一)《公司章程》对分红的承诺: 公司在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承诺期限:公司章程有关上述分红规定的相关条款有效期间 承诺履行情况: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二)公司《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2-2014)》对分红的承诺: 1、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2、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年每年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其中,现金分红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且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3、未来三年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未来三年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如果未来三年内公司净利润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公司可提高现金分红比例或实施股票股利分配,加大对投资者的回报力度。 承诺期限: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8月30日 承诺履行情况: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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