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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2-25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10月30日在北京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17名,实际到会董事13名(张杰董事委托张征宇董事,陆海军董事委托张慧珍董事,叶迈克董事委托史建平独立董事,李保仁独立董事委托李健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闫冰竹董事长主持。史元监事长列席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北京银行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 任志强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2-26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与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2年10月30日,本行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的授信申请,同意授信14亿元(含现有6亿元额度,不循环使用),业务品种为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3年(提款期3年),单笔期限不超过3年,以长沙橘韵投资有限公司、长沙地韵投资有限公司、长沙人韵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土地及部分在建工程抵押,抵押率控制在47.62%以内。 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志强是本行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是本行的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易已构成本行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目前注册资金10亿元,由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华远地产”由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5.92%,实际由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控制。 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至今累计开发竣工商品住宅800多万平方米、公建140多万平方米。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行与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坚持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贷款定价相关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影响 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实际由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控制,“华远”是地产行业知名品牌之一,致力于“营造精致品质生活”,开发高品质的具有市场代表性的房地产产品,经营情况正常,符合我行信贷投向。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行与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慎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行向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授信是正常业务经营所必需的,与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属于本行的正常经营业务,交易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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