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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2-55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未有否决议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召开时间:2012年10月30日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43号奥林匹克大厦八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过半数董事推选董事廖光文先生主持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表)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0,940.0795万股,占总股本的79.57%。 公司部分董事及公司高管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授权经营班子购买土地运作房地产项目的议案》; 赞成80,940.0795万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的议案》; 赞成80,940.0795万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常晖律师、范文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2-56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其公司股东、关联方的 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部下发的《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上市部函[2012]465号)以及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闽证监公司字[2012]43号)的要求,本公司对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历年来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经自查,本公司及公司股东的相关承诺均正常履行,部分已履行完毕,未发现违反承诺的行为。公司目前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具体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泰禾投资有限公司承诺: 1、股改承诺: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恢复上市之日(2010年9月30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期限届满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该项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09年7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2、2009年度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中的承诺:承诺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恢复上市之日(2010年9月30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期限届满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该项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年3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二、公司股东福州京域贸易有限公司的股改承诺: 持有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2010年9月30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结束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持有的公司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该项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09年7月28日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三、本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承诺: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2、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未来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3、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接受公司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该项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5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上述承诺目前仍在履行中,公司将继续督促公司自身及股东履行相关承诺,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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