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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12-049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开展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对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公司及相关主体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具体如下: 一、控股股东在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Asia Bottles(HK)Company Limited 于2010年6月17日为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声明及承诺函》承诺: 在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Asia Bottles(HK)Company Limited将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中国有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和规定,避免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形成实质性的同业竞争。 2、公布载体及公布时间 相关承诺刊登于2011年1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3、履行期限:长期 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CVC Capital Partners Asia II Limited于2010年6月17日为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声明及承诺函》承诺: 在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CVC Capital Partners Asia II Limited将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中国有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和规定,避免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形成实质性的同业竞争。 2、公布载体及公布时间 相关承诺刊登于2011年4月1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3、履行期限:长期 三、控股股东在所持股份解除限售时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1、Asia Bottles (HK) Company Limited于2010年12月6日作出关于遵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承诺函》,承诺: (1)遵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自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如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珠海中富股份总数1%的,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2)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无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珠海中富5%及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计划。如果计划未来通过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公司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内通过珠海中富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披露内容包括:拟出售的数量、拟出售的时间、拟出售的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2、公布载体及公布时间 相关承诺刊登于2011年1月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3、履行期限:长期 公司及相关主体除上述相关承诺外,无其他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公司将敦促相关主体严格履行承诺。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30日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证券代码:000659 公告编号:2012-047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2年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9人,其中董事林子弘先生因国外公干委托董事麦乐坤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有效。经会议讨论董事会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阅刊登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亿元,期限3年(36个月),其中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为已审批过的人民币二十亿元银团贷款中的一部分,剩余壹亿伍仟万元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国内信用证、开立进口信用证等贸易融资,为信用方式。授信用途为流动资金周转。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12-050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意向合作方简介 华润怡宝食品饮料(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怡宝”)隶属华润集团属下香港上市公司华润创业有限公司,是中国包装饮用水市场的领先品牌,总部位于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北区),主营 “怡寶”牌系列饮用纯净水。1989年华润怡宝在国内率先推出纯净水,是国内最早专业化生产包装饮用水的企业之一。 二、 合作意向书内容 双方有意向2013年内在南昌、湛江、海南、沈阳、北京、南宁、昆山等地区进行合作,华润怡宝委托公司代加工纯净水,由公司新增或利用原有灌装线共9条,预计全年产量可达12亿瓶;同时双方正积极考虑在福州、武汉及郑州等地区新设水生产线问题;在上述所有合作项目中,华润怡宝原则上同意在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使用公司生产销售的标签、瓶盖及瓶胚。 三、 注意事项 公司本次签署的是合作意向书,不涉及项目具体金额。故上述事宜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情况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0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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