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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临2012-043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97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四公司拟向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简称远东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970万元,签订相关售后回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租赁年利率为7.5%,租金计算方式为不等额年金法,租金分32期支付,第一期租金于起租后第三个月支付,第二期租金于起租后第六个月支付,第三期至第三十二期租金按月支付;远东公司收取10%的保证金,在租赁协议价款中直接抵扣;远东公司收取服务费是43.65万元,在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电汇支付。租赁物件是四公司8台(套)原值976.40万元施工设备,租赁期满四公司履行完毕合同义务后,远东公司将该批施工设备所有权转移给四公司。公司拟为四公司上述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于2012年11月20日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11月14日。会议主要内容有: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一公司1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三公司2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五公司1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97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有关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地点、登记时间等其他具体事项将在会议通知公告中明确。 议案一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临2012-044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四公司) 2、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额:本次为四公司担保970万元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6610万元。 3、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数额43,511.21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为控股股东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担保96,368.23万元,合计担保数额139,879.44万元。 4、本公司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0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30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11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名。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四公司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97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以8台(套)净值976.40万元的施工设备按售后回租的方式向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公司)申请融资970万元,期限为3年,租赁年利率为7.5%,租金计算方式为不等额年金法,租金分32期支付,第一期租金于起租后第三个月支付,第二期租金于起租后第六个月支付,第三期至第三十二期租金按月支付;远东公司收取10%的保证金,在租赁协议价款中直接抵扣;远东公司收取服务费43.65万元,在签订《售后回租赁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电汇支付。租赁期满四公司履行完毕合同义务后,远东公司将该批施工设备所有权转移给四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四公司上述融资租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城安街39号 法定代表人:田玉龙 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注册资本:6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四公司100%股权。 截止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为90,089.99万元、负债为78,509.34万元、净资产为11,580.65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9,392.17万元,净利润1,245.54万元。截止2012年9月30日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1,367.83万元,净利润-185.44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为四公司担保970万元人民币; 2、担保期限为3年; 3、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为满足四公司生产经营中对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意为四公司向远东公司融资970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3年。 独立董事秦玉文先生、李怡厚先生、张兵先生、李洪超先生认为:鉴于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担保是为了满足该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乎《公司章程》规定,因而本人同意该项议案。 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子公司担保)已经超过了201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50%且四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7%,该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数额43,511.21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金额);为控股股东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担保96,368.23万元,合计担保数额139,879.44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临2012-045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上市部函[2012]465号)文件要求,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公司的控股股东黑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为避免未来与龙建股份可能产生的业务竞争,支持龙建股份做强做大主业,建设集团于2011年9月23日做出如下四点承诺: 1、本公司充分尊重龙建股份的独立经营自主权,保证不侵害龙建股份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在本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中,明确将龙建股份作为建设集团今后运作及整合公路、桥梁建设业务的唯一平台。 2、本公司将采取必要及可行的措施来避免权属企业与龙建股份之间发生任何违反上市公司规则及市场原则的不公平竞争。 3、本公司将敦促子公司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积极与龙建股份协调沟通,研究制定避免与龙建股份存在潜在同业竞争的方案,方案可以采用重组整合、资质转让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并在未来五年内,解决建工集团与上市公司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4、在上述潜在同业竞争未完全解决期间,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对龙建股份控制关系从事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行的措施避免本公司及持有权益达51%以上的子公司与龙建股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活动。若有任何与龙建股份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商业机会,则将此商业机会让与龙建股份。 目前,建设集团方面切实履行了上述承诺,没有发生与龙建股份之间的同业竞争。 除上述建设集团的承诺尚未履行完毕之外,公司的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本身无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临2012-046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1月20日上午9:00 ●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14日 ●会议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嵩山路109号209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于2012年11月20日上午9:00在公司总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嵩山路109号209会议室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议案1-3详见公司于2012年10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B170版和《证券时报》D121版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11月14日。当天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四、参会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以抵达哈尔滨市的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登记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嵩山路109号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12年11月15日、16日、19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注: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4、授权委托书格式如下,自制或复印有效。 五、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电话:0451-82281430、传真:0451-82281253、邮政编码:150009 联系人:佘丽婷、 周航 会议期限半天,参加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30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作为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通知列明的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意思表决。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兹登记参加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联系电话: 股东账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截止2012年11月14日):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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