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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2-070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2012-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公司股票自2012年10月31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于2012年10月29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盾安环境,证券代码:002011)自2012年10月29日开市起停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盾安债,证券代码:112100)不停牌,公司股票至相关事项公告后复牌。现因故终止筹划本次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与相关方商讨对光伏资产、业务进行处置的可能性,经讨论研究,并征求外部相关部门意见,鉴于当前光伏行业整体发展趋势和公司多晶硅及相关业务的推进情况,认为实施上述事项的条件尚不成熟,因此,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事项。 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光伏资产、业务下辖内蒙古盾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1,804,125,856.94元,净资产585,568,298.93元;内蒙古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总资产134,312,538.15元,净资产28,318,125.33元;甘肃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总资产9,985,986.92元,净资产9,973,530.92元。2012年1-9月,内蒙古盾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8,662,288.87元,净利润-12,178,883.55元;内蒙古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实现销售收入0元,净利润-288,017.90元;甘肃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实现销售收入0元,净利润-1,831.80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该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对因停牌所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2年10月31日开市起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0月3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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