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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关于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0月3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工银深证100指数分级
基金主代码16481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10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产品相关法律文件等
申购起始日2012年11月5日
赎回起始日2012年11月5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2年11月5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工银100A工银100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50112150113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

注:本公告对基金产品文件中所提到的深证100份额、深证100A份额、深证100B份额加以引用时,均采用其场内简称的提法称之为工银100份额,工银100A份额,工银100B份额。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工作日, 场内业务办理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交易时间,场外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的,若基金管理人或注册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场外申购时,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单笔申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含申购费)为50,000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申购,每个基金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含申购费)为50,000元;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为50,0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申购,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中心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申购最低金额100万元的限制,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50,000人民币。实际操作中,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场内申购时,单笔申购金额最低为50,000元。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合理调整对本基金的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1、本基金申购采用金额申购方式,申购费率如下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工银100份额的场内申购费率由基金代销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备注
M<10000001.20%
1000000<=M<30000000.80%
3000000<=M<50000000.40%
5000000<=M1000元/笔按笔收取

注:M为申购金额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详细优惠规则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为准,各销售机构保留对其优惠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低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3、本基金参与以下销售机构的网上交易等电子渠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2、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赎回,每次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

3、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合理调整对本基金的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进行前述调整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适用固定的赎回费率不高于0.5%。

场外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从场内转托管至场外的基金份额,从场外赎回时,其持有期限从转托管日转入确认日开始计算。

持有期限(N)赎回费率
N<1年0.50%
1年<=N<2年0.20%
2年<=N0.00%

注:1年指365天,2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低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5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本基金通过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销售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自2012年11月5日起,投资者可到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申请。本基金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元,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定投业务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相关的具体规定。

3、本基金参与以下销售机构的定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6 基金销售机构

6.1 场外销售机构

6.1.1 直销机构

名 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8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鹏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传真:010-66583111、66583110

联系人:柳剑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投资者还可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相关业务。

6.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2 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且具有场内基金申购、赎回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交所网站查询)。

7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工银1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工银100A份额与工银1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2、在工银100A份额、工银100B份额上市交易或者开始办理工银100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工银100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工银100A份额与工银1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自身或要求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投资者应在T+2日后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结果为准。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交后,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注册登记机构按规定向投资者支付赎回款项,赎回款项在自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7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划往投资者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按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如有任何疑问,欢迎与我们联系: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11-9999

电子邮件地址: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0月31日

    

    

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份额配对转换的公告

根据《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2 年11月5 日起,开通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份额配对转换是指工银瑞信睿智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睿智深证100份额”(场内简称“工银100”,基金代码164811)与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深证100A份额”(简称“工银100A”,交易代码150112)、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深证100B份额”(简称“工银100B”,交易代码150113)之间的配对转换。

工银100A、工银100B 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 的比例不变。

份额的配对转换包括分拆和合并两个方面。

1、分拆。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2份工银100份额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1份工银100A份额与1份工银100B份额的行为。

2、合并。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1份工银100A份额与1份工银100B份额进行配对申请转换成2份工银100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二、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登”)有关规定获得基金分拆转换及合并转换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截至2012 年10 月31 日,具备基金分拆转换及合并转换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名单为: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联合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金通证券、湘财证券、民生证券、国元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山西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兴证券、东吴证券、信达证券、东方证券、方正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东北证券、南京证券、上海证券、新时代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国海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中银国际证券、恒泰证券、国盛证券、宏源证券、齐鲁证券、世纪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江南证券、华林证券、德邦证券、西部证券、广发华福证券、华龙证券、中金公司、财通证券、华鑫证券、瑞银证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红塔证券、西藏证券、日信证券、联讯证券、江海证券、天源证券、银泰证券、国金证券、中国民族证券、华宝证券、厦门证券、华融证券、天风证券、大通证券、首创证券等。中登将对具备基金分拆转换及合并转换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名单进行更新,投资者可登陆中登网站(www.chinaclear.cn)查询最新名单,本公司对该名单的更新不再另行公告。

通过本公司直销系统(含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和直销中心)认/申购的客户可以通过直销柜台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三、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1∶00-3∶00(本公司公告暂停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除外)。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本公司将对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四、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规则

1、投资者以中登深圳分公司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市证券账户”)申报份额配对转换业务中的“分拆”或“合并”指令,申报前需备足对价,即投资者提出“合并”申请时,其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须有足够的、可交易的工银100 A份额和工银100B份额;投资者提出“分拆”申请时,其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须有足够的工银100份额。

2、投资者通过业务办理机构提出份额配对转换申请的,统一以工银100份额的基金代码“164811”作为申请指令的证券代码,以份额为单位进行“合并”或“分拆”申报。

3、申请进行“分拆”的工银100份额的场内份额必须是2的整数倍;申请进行“合并”的工银100A份额与工银100B份额必须同时配对申请,且工银100A份额和工银100B份额必须为正整数且两者的比例为1:1。

4、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应对投资者每笔“合并”或“分拆”申请的可用份额数量进行检查并对相应基金份额进行预冻结。

5、在交易时间内,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通过深证通FDEP 消息传输系统将份额配对转换申报指令发送给中登的基金业务系统。正常情况下,中登深圳分公司在T 日收市后对投资者T 日交易时间内提交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并进行份额变更处理,办理转出基金份额的扣除以及转入基金份额的登记。自T+1 日起(包括该日)投资者可查询基金份额配对转换的成交情况。

6、投资者T 日提出的M 份份额“分拆”申请被确认成功后,中登深圳分公司将在投资者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扣减M份工银100份额,同时增加0.5*M份工银100A 份额与0.5*M 份工银100B 份额。正常情况下,自T+1 日(含该日)起新增的工银100A 份额与工银100B 份额可进行交易。

例如,投资者 T 日提出的1000 份份额“分拆”申请被确认成功后,中登深圳分公司将在投资者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扣减1000 份工100份额,同时增加500 份(0.5*1000 份)工银100A 份额与500 份(0.5*1000 份)工银100B 份额。正常情况下,自T+1 日(含该日)起新增的工银100A 份额与工银100B 份额可进行交易。

7、投资者T 日提出的N 份份额“合并”申请被确认成功后,中登深圳分公司将在投资者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扣减0.5*N 份工银100A 份额和0.5*N 份工银100B 份额,同时增加N 份工银100份额。正常情况下,自T+1 日(含该日)起新增的工银100份额可进行赎回。

例如,投资者 T 日提出的2000 份份额“合并”申请被确认成功后,中登深圳分公司将在投资者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扣减1000 份(0.5*2000 份)工银100A份额和1000 份(0.5*2000 份)工银100B 份额,同时增加2000 份工银100份额。正常情况下,自T+1 日(含该日)起新增的工银100份额可进行赎回。

8、份额配对转换目前只开通“场内份额配对转换成场内份额”的转换模式,工银100的场外份额如需申请进行“分拆”,须跨系统转登记为工银100的场内份额后方可进行。

9、投资者提出的份额配对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10、投资者提交申请“合并”或“分拆”的基金份额在当日撤销申请前不能再进行卖出或赎回等交易。

11、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内场内份额配对转换程序及业务办理规则遵循深交所、中登的最新业务规则。深交所、中登、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对上述规定作出调整,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五、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费用

投资者申请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暂不收取业务办理费用。

六、重要提示

1、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规则,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2、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配对转换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icbccs.com.cn 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1-9999。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 年10 月31日

    

    

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份额配对转换的公告

根据《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2 年11月5 日起,开通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份额配对转换是指工银瑞信睿智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睿智深证100份额”(场内简称“工银100”,基金代码164811)与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深证100A份额”(简称“工银100A”,交易代码150112)、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深证100B份额”(简称“工银100B”,交易代码150113)之间的配对转换。

工银100A、工银100B 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 的比例不变。

份额的配对转换包括分拆和合并两个方面。

1、分拆。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2份工银100份额的场内份额申请转换成1份工银100A份额与1份工银100B份额的行为。

2、合并。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每1份工银100A份额与1份工银100B份额进行配对申请转换成2份工银100份额的场内份额的行为。

二、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机构

投资者可以通过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登”)有关规定获得基金分拆转换及合并转换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截至2012 年10 月31 日,具备基金分拆转换及合并转换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名单为: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联合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金通证券、湘财证券、民生证券、国元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山西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兴证券、东吴证券、信达证券、东方证券、方正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东北证券、南京证券、上海证券、新时代证券、国联证券、浙商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国海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中银国际证券、恒泰证券、国盛证券、宏源证券、齐鲁证券、世纪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江南证券、华林证券、德邦证券、西部证券、广发华福证券、华龙证券、中金公司、财通证券、华鑫证券、瑞银证券、中国建银投资证券、红塔证券、西藏证券、日信证券、联讯证券、江海证券、天源证券、银泰证券、国金证券、中国民族证券、华宝证券、厦门证券、华融证券、天风证券、大通证券、首创证券等。中登将对具备基金分拆转换及合并转换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名单进行更新,投资者可登陆中登网站(www.chinaclear.cn)查询最新名单,本公司对该名单的更新不再另行公告。

通过本公司直销系统(含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和直销中心)认/申购的客户可以通过直销柜台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

三、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上午 9∶30-11∶30 和下午1∶00-3∶00(本公司公告暂停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除外)。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本公司将对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进行相应调整并公告。

四、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规则

1、投资者以中登深圳分公司A 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市证券账户”)申报份额配对转换业务中的“分拆”或“合并”指令,申报前需备足对价,即投资者提出“合并”申请时,其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须有足够的、可交易的工银100 A份额和工银100B份额;投资者提出“分拆”申请时,其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须有足够的工银100份额。

2、投资者通过业务办理机构提出份额配对转换申请的,统一以工银100份额的基金代码“164811”作为申请指令的证券代码,以份额为单位进行“合并”或“分拆”申报。

3、申请进行“分拆”的工银100份额的场内份额必须是2的整数倍;申请进行“合并”的工银100A份额与工银100B份额必须同时配对申请,且工银100A份额和工银100B份额必须为正整数且两者的比例为1:1。

4、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应对投资者每笔“合并”或“分拆”申请的可用份额数量进行检查并对相应基金份额进行预冻结。

5、在交易时间内,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通过深证通FDEP 消息传输系统将份额配对转换申报指令发送给中登的基金业务系统。正常情况下,中登深圳分公司在T 日收市后对投资者T 日交易时间内提交的份额配对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并进行份额变更处理,办理转出基金份额的扣除以及转入基金份额的登记。自T+1 日起(包括该日)投资者可查询基金份额配对转换的成交情况。

6、投资者T 日提出的M 份份额“分拆”申请被确认成功后,中登深圳分公司将在投资者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扣减M份工银100份额,同时增加0.5*M份工银100A 份额与0.5*M 份工银100B 份额。正常情况下,自T+1 日(含该日)起新增的工银100A 份额与工银100B 份额可进行交易。

例如,投资者 T 日提出的1000 份份额“分拆”申请被确认成功后,中登深圳分公司将在投资者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扣减1000 份工100份额,同时增加500 份(0.5*1000 份)工银100A 份额与500 份(0.5*1000 份)工银100B 份额。正常情况下,自T+1 日(含该日)起新增的工银100A 份额与工银100B 份额可进行交易。

7、投资者T 日提出的N 份份额“合并”申请被确认成功后,中登深圳分公司将在投资者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扣减0.5*N 份工银100A 份额和0.5*N 份工银100B 份额,同时增加N 份工银100份额。正常情况下,自T+1 日(含该日)起新增的工银100份额可进行赎回。

例如,投资者 T 日提出的2000 份份额“合并”申请被确认成功后,中登深圳分公司将在投资者所申报的深市证券账户上扣减1000 份(0.5*2000 份)工银100A份额和1000 份(0.5*2000 份)工银100B 份额,同时增加2000 份工银100份额。正常情况下,自T+1 日(含该日)起新增的工银100份额可进行赎回。

8、份额配对转换目前只开通“场内份额配对转换成场内份额”的转换模式,工银100的场外份额如需申请进行“分拆”,须跨系统转登记为工银100的场内份额后方可进行。

9、投资者提出的份额配对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10、投资者提交申请“合并”或“分拆”的基金份额在当日撤销申请前不能再进行卖出或赎回等交易。

11、本基金分级运作期内场内份额配对转换程序及业务办理规则遵循深交所、中登的最新业务规则。深交所、中登、基金管理人可视情况对上述规定作出调整,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在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五、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办理费用

投资者申请办理份额配对转换业务时,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办理机构暂不收取业务办理费用。

六、重要提示

1、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份额配对转换的业务规则,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2、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份额配对转换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icbccs.com.cn 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1-9999。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 年10 月31日

    

    

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2012年10月29日至10月30日暂停申购、

赎回等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0月3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工银全球股票(QDII)
基金主代码486001
基金管理人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暂停申购起始日2012年10月29日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2012年10月29日
暂停大额转换转入起始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2012年10月29日
暂停转换转出起始日2012年10月29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2年10月29日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受飓风影响,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交易所和芝加哥期权交易所2012年10月29日至30日休市。

注:若2012年10月31日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交易所和芝加哥期权交易所恢复正常交易,则工银瑞信全球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也将于同日恢复并不再另行公告;若2012年10月31日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交易所和芝加哥期权交易所继续全天休市,工银瑞信全球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则也将继续暂停并另行公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12年10月29日至30日投资者提交的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将判为失败,投资者的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2012年

10月29日至10月30日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0月3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工银全球精选股票(QDII)
基金主代码486002
基金管理人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暂停相关业务的起始日、金额及原因说明暂停申购起始日2012年10月29日
暂停大额申购起始日
暂停转换转入起始日2012年10月29日
暂停大额转换转入起始日
暂停赎回起始日2012年10月29日
暂停转换转出起始日2012年10月29日
暂停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2年10月29日
限制申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限制转换转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赎回、转换转出、定期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受飓风影响,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交易所和芝加哥期权交易所2012年10月29日至30日休市。

注:若2012年10月31日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交易所和芝加哥期权交易所恢复正常交易,则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也将于同日恢复并不再另行公告;若2012年10月31日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交易所和芝加哥期权交易所继续全天休市,工银瑞信全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则也将继续暂停并另行公告。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12年10月29日至30日投资者提交的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将判为失败,投资者的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关于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开通跨系统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4811,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2年10月25日正式生效。2012年11月5日本基金将开通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为了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申请,自2012年11月5日起开通办理本基金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份额(本基金基础份额,简称“工银100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即《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的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自2012年11月5日起通过场外以及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网上交易方式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工银100份额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认购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工银100份额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场外认购的基金份额只有在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并分拆转换成功后方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持有场内基金份额的投资者自2012年11月5日起可以通过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基金份额转至场外销售机构。

跨系统转托管的具体业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根据《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一并于2012年10月31日公告。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或登录网站(www.icbccs.com.cn)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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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工银100A与工银100B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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