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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 青海明胶 证券代码:000606 公告编号:2012—059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2-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2年10月26日发出,会议于2012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主会场设在西宁市城北区纬一路18号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2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子公司广汉明浩骨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为降低运营成本,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同意注销全资子公司广汉明浩骨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因广汉明浩骨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起已无实际业务发生,注销广汉明浩,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暨四维担保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徐元元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继续在建行西宁市城东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城东支行”)申请办理2950万元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同意青海明诺胶囊有限公司继续在建行城东支行分别申请办理900万元、1500万元两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以上贷款均由青海四维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费用标准按担保金额年利率1.5%支付。 按照《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四维担保为贷款提供担保无须经过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六届董事会2012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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