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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方圆支承 公告编号:2012-037TitlePh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1-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上市部函〔2012〕465号)的要求,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的相关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发行时所做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森力先生、余云霓先生、王亨雷先生承诺:本人作为发行人的董事及主要股东,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在行使股东表决权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要求,严格执行,不做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在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及转让完所持所有股份之日起三年内不从事与公司相同、相似的业务,以避免与公司的同业竞争。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未有违反承诺的行为。

  2.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在满足2006年12月30日增资扩股新增股份自公司完成该次增资工商登记之日起锁定三十六个月的前提下)不得超过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包括有限售条件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的比例不超过50%。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未有违反承诺的行为。

  3.核心技术人员王汉东、戴永奋先生承诺:本人作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十二个月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在满足2006年12月30日增资扩股新增股份自公司完成该次增资工商登记之日起锁定三十六个月的前提下)不得超过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公司股份。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未有违反承诺的行为。

  二、追加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钱森力、余云霓先生追加承诺:自2010年8月8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持有股份数的25%,并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公司股份。

  承诺期限:2010年8月8日-2011年8月8日

  履行情况:履行完毕。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未有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325 号"文《关于核准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600 万股新股。2010年10月19日向八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3,292.181 万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58,521,81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3,292.181万股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0年11月2日。

  根据相关规定,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八名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为十二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1年11月3日。

  承诺期限:2010年11月2日-2011年11月3日

  履行情况:履行完毕。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未有违反承诺的行为。

  四、股权激励承诺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承诺自披露本激励计划到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30日内,不进行增发新股、资产注入、发行可转债等重大事项。

  承诺期限:2011年7月8日-2011年8月9日

  履行情况:履行完毕。截至公告之日,承诺人未有违反承诺的行为。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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