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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中海科技 股票代码:002401 编号: 2012-036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1-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海科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监局发布的《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公司上市至今已完成和尚未完成的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自身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和检查。 经自查,公司各项承诺事项均严格履行。截止目前为止,对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公司股东及关联方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一)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于2008年5月23日签署《避免同业竞争协议》,承诺内容为: 1、本所在作为中海科技的控股股东期间,将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所及下属控股子公司(除中海科技外)不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对中海科技从事的经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所承诺不利用中海科技控股股东身份从事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中海科技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活动; 3、如果本所及下属控股子公司(除中海科技外)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中海科技或其他股东权益受到损害,本所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管 公司董事沈以华、马浔、蔡惠星、周群、张人骥、高勇、张河涛,公司监事戴静、范晓莹、全江楚,公司高管周群、孙文彬、高庆、瞿辉、杨忆明、周保国承诺:在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期间,(1)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对中海科技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拥有与中海科技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组织的控制权;(2)不向中海科技的竞争对手提供任何服务或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在中海科技任职期间,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说、引诱、鼓励或以其他方式,促使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管理人员或雇员终止其与中海科技或其关联公司的聘用关系;(3)促使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客户、供应商、业务伙伴或与中海科技或其关联公司有实际或潜在业务关系的其他人或组织体终止或以其他方式改变与中海科技或其关联公司的业务关系。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中海科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截至目前,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以上承诺仍在严格履行中。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承诺 (一)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目前,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以上承诺仍在严格履行中。 (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承诺:公司股票首次发行并上市后,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和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截至目前,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以上承诺仍在严格履行中。其中,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 三、上市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周群、孙文彬、高庆、瞿辉、杨忆明、周保国、全江楚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锁定期结束后,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截至目前,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以上承诺仍在严格履行中。 四、要约收购承诺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于2012年8月8日在《收购报告书》中承诺:本次划转将不影响上海船研所的上述承诺,中国海运将继续履行及支持上海船研所继续履行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截至目前,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以上承诺仍在严格履行中。 特此公告。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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