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314 证券简称:雅致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2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财务公司的进展公告 2012-11-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12年6月27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财务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南山集团")、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基地")和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赤湾")以现金出资形式共同投资设立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并签署及履行相关出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6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财务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24。 2012年8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内 。同时公司还承诺,若共同投资设立财务公司事宜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公司将确保在正式设立财务公司前归还上述募集资金。 2012年10月30日南山集团收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2】613号),获准筹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根据相关规定和前期承诺,公司将尽快归还上述暂借募集资金。 二、批复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6年第8号)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7第13号)的有关规定,批准公司筹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公司须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应落实拟设财务公司的资本金、人员、营业场所等事项,并完成公司章程、拟办业务的规章制度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订工作。在筹建完成后,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向银监会提交开业申请材料。 三、备查文件 1、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批复。 特此公告。 雅致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