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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2-69 债券代码:126014 债券简称:08国电债 转债代码:110018 转债简称:国电转债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国电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国电02 债券代码:122165 债券简称:12国电03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12国电0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11-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会议没有新增、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2012年11月1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朱永芃董事长主持。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1名,代表股份9,358,492,7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79%,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7,977,182,6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8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8名,代表股份1,381,310,0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7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大会审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制定《2013-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341,521,5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99.82%;反对票15,356,44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0.16%;弃权票1,614,77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0.02%。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332,236,7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99.72%;反对票15,648,1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0.17%;弃权票10,607,8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0.11%。 三、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332,272,5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99.72%;反对票15,941,9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0.17%;弃权票10,278,2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0.11%。 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涉及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之间的关联交易,中国国电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股东大会逐项表决并通过了以下各项议题: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票1,360,389,0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98.11%;反对票16,361,83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1.18%;弃权票9,868,3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0.71%。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票1,360,389,0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98.11%;反对票16,622,7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1.20%;弃权票9,607,4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0.69%。 3.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票1,360,339,5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98.10%;反对票16,461,2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1.19%;弃权票9,818,4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0.71%。 4.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1,360,389,0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98.11%;反对票16,351,7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1.18%;弃权票9,878,4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0.71%。 5.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票1,360,389,0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98.11%;反对票16,622,7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1.20%;弃权票9,607,4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0.69%。 6.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票1,360,139,54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98.09%;反对票17,050,3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1.23%;弃权票9,429,3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0.68%。 7.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票1,360,389,0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98.11%;反对票16,351,7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1.18%;弃权票9,878,4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0.71%。 8.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票1,360,389,0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98.11%;反对票16,351,7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1.18%;弃权票9,878,4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0.71%。 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票1,360,389,0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98.11%;反对票16,627,89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1.20%;弃权票9,602,3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0.69%。 10.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票1,360,389,0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98.11%;反对票16,351,7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1.18%;弃权票9,878,4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0.71%。 11.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1,360,389,0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98.11 %;反对票16,351,79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1.18%;弃权票9,878,43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0.71%。 五、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鉴于本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国电之间的关联交易,中国国电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1,360,341,5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98.10 %;反对票15,724,9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1.13 %;弃权票10,552,7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0.77%。 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332,264,5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99.72 %;反对票15,281,91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0.16 %;弃权票10,946,3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0.12%。 七、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332,264,5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99.72 %;反对票15,473,1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0.17 %;弃权票10,755,0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0.11%。 八、关于批准中国国电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鉴于本议案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国电之间的关联交易,中国国电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1,360,391,0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98.11 %;反对票15,702,1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1.13 %;弃权票10,526,1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0.76%。 九、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以及公司与中国国电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之间的关联交易,中国国电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1,360,342,1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98.10 %;反对票15,719,2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1.13 %;弃权票10,557,8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0.77%。 十、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以及公司与社保基金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332,215,025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99.72 %;反对票15,719,2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0.17 %;弃权票10,558,5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0.11%。 十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332,215,0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99.72 %;反对票15,677,8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0.17 %;弃权票10,599,8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0.11%。 十二、关于将部分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332,389,9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99.72 %;反对票15,309,73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0.16 %;弃权票10,793,0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持股总数的0.12%。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游有仙律师和唐周俊律师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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