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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华东科技 公告编号:2012-048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公告 2012-11-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东科技)根据江苏省证监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苏证监公司字[2012]477号)文件精神,对公司的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事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承诺主体: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集团) 2、承诺主体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3、承诺内容: 1997年3月公司与华电集团签定了《避免竞争和优先选择协议》,华电集团作出承诺: ⑴不直接经营或参与经营任何与华东科技业务有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并且保证华电集团现有的或将来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和其他经营受华电集团控制的公司将不直接经营或参与经营任何与华东科技业务有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 ⑵华电集团和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和其他经营受华电集团控制的公司不会向作为华东科技业务客户、顾客或者已被认定的未来客户、顾客组织、招揽、吸引或者意图招揽、吸引其光顾,以向该客户、顾客提供与华东科技业务或独家产品等有直接或间接竞争或者可能竞争的货物或服务;也不会向上述期间内作为华东科技的供应商或已被认定的未来供应商,组织、招揽、吸引或者意图招揽、吸引其光顾,以从该供应商处获得与华东科技业务或独家产品等有直接或间接竞争或者可能竞争的货物或服务。 4、承诺期限:长期 5、履行情况:正常履行中。 二、股权分置改革承诺 1、承诺主体:华电集团 2、承诺主体与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 3、承诺内容: 2006年3月29日,本公司发布的《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中,控股股东华电集团特别承诺:鉴于南京玥文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玥文公司)未明确表示同意在华电集团因司法拍卖而转让的股份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执行华东科技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为了使华东科技股权分置改革得以顺利进行,华电集团同意对玥文公司的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玥文公司所持有的华东科技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代为垫付的华电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或者取得华电集团的同意,并由华东科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4、承诺期限:无 5、履行情况:截止公告日,此承诺尚在履行中。 三、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承诺 1、承诺主体:中国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原名称为中国电子信息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 2、承诺主体与公司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3、承诺内容: 2009年2月12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并发布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⑴ 关于人员、经营和资产独立性影响 本次重组完成后,中国电子、南京中电熊猫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华东科技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为确保本次重组完成后华东科技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的经营能力,中国电子、南京中电熊猫承诺保持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资产独立、完整,上市公司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⑵ 重组后,中国电子下属廊坊中电大成电子有限公司的晶体元 器件业务与华东科技控股的南京华联兴电子有限公司(华东科技持股比例为75%)的晶体元器件业务存在同业竞争。针对这种情况,中国电子正在认真研究解决方案,以集中资源发展相关产业,减少同业竞争。 ⑶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国电子及其关联方与华东科技之间 如发生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明确约定,并依照有关信息披露要求充分披露;其关联交易价格也将严格按照公允原则确定,以保证华东科技的利益及其投资者权益不受侵害。 4、承诺期限:长期 5、履行情况:上述第⑵项承诺内容,已于2012年6月通过公司收购廊坊中电大成电子有限公司(现公司名称为廊坊中电熊猫晶体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方式解决;其他第⑴、⑶项承诺正常履行中。 特此公告。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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