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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2012-11-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选矿流程图为:
工业硫酸生产流程

  (上接B9版)

  根据临河新海2008年2月25日股东会决议以及临河德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3月19日出具的临德会字[2008]028号《验资报告》,临河新海已收到华澳矿业和金豪特共计人民币2,500万元货币资金,以替代前述无形资产(土地)837万元出资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1,663万元的出资方式。上述临德会字[2008]028号《验资报告》已完成了工商备案登记。

  (4)2007年12月15日,金豪特将其持有临河新海的49%的股权转让给华澳矿业。本次股权转让后,华澳矿业持有临河新海100%的股权。2008年1月3日,巴彦淖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临河区分局核准办理了该等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临河新海的股权结构为:

  ■

  (5)此后,华澳矿业与建新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其持有的临河新海100%的股权转让建新集团。2008年1月21日,巴彦淖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临河区分局核准办理了该等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临河新海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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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008年4月26日,建新集团与建银国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临河新海20%的股权转让给建银国际。2008年5月23日,巴彦淖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临河区分局核准办理了该等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临河新海的股权结构为:

  ■

  (7)2011年12月,2009年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决议过期,朝华集团撤回重大资产重组材料,作为2009年重大资产重组方之一,建银国际拟转让其持有的临河新海股权。2012年4月12日,建新集团与建银国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建新集团受让建银国际持有的临河新海20%的股权,作价2,099.08万元,折每元出资额2.10元。临河新海于2012年4月2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临河新海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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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为充分发挥东升庙矿业的管理优势,理顺产业上下游关系,2012年6月20日,建新集团与东升庙矿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建新集团将其持有的临河新海100%的股权转让给东升庙矿业,作价10,495.38万元,折每元出资额2.10元。临河新海于2012年7月1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临河新海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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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最近三年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情况

  (1)最近三年资产评估情况

  报告期内,临河新海的股东权益价值共进行了三次评估,评估基准日分别为2010年4月30日、2010年10月31日和2012年6月30日,三次评估的主要对比情况详见本章节“六、标的资产评估”部分的相关内容。

  (2)最近三年股权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内,临河新海股权结构共发生两次变化,上述历次股权转让均通过了临河新海股东会的审议,根据会议决议,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放弃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并均已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上述股权转让过程,详见本章“二、子公司基本情况、(二)临河新海、2、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相关内容。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临河新海的主营业务为工业硫酸及次铁精粉的生产和销售,年产能均为10万吨。临河新海采用硫铁矿合成制酸,生产工艺为现阶段我国硫酸工业最先进的沸腾焙烧、稀酸洗全封闭净化和二转二吸工艺流程。与冶炼企业尾气制酸相比,临河新海生产的硫酸杂质少,且用途更为广泛,可用于化纤、食品制药等精细化工行业。另外,临河新海自行研制开发的磁硫铁矿、高铁低硫焙烧技术在国内同行业处领先地位,次铁精粉的含铁量在58%以上,处于领先地位。

  临河新海生产硫酸所需的原材料为硫精砂,部分来源于东升庙矿业选矿后产生的尾砂,因此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具有优势,同时产生的副产品可直接用于炼铁企业作为原料,实现了资源的综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近年来,临河新海积极把握市场机遇,不断提高管理水平,通过引进、吸收先进技术,大力发展工业硫酸产品,产品销往宁夏、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海、乌兰察布、巴彦淖尔等地,市场占有率逐步提升。2010年到2012年1-6月,公司生产工业硫酸分别为10.03万吨、9.8万吨和5.6万吨;次铁精粉6.6万吨、9万吨和5.6万吨;实现销售收入分别为4,774.63万元、7,773.79万元和3,810.04万元;净利润1,065.60万元、1,620.66万元和370.93万元。

  三、标的资产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要产品及用途

  东升庙矿业及子公司金鹏矿业、临河新海的主要产品为锌精矿、铅精矿、工业硫酸、次铁精粉等,其主要用途主要如下:

  1、锌精矿、铅精矿主要用途

  锌精矿、铅精矿均为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冶炼金属的原材料。作为最终产品的金属锌、铅的主要用途为:

  (1)锌的自然属性及用途

  锌是自然界分布较广的金属元素,主要以硫化物、氧化物状态存在。锌具有良好的压延性、抗腐性和耐磨性,目前,在有色金属的消费中仅次于铜和铝,广泛应用于有色、冶金、建材、轻工、机电、化工、汽车、军工、煤炭和石油等行业和部门。

  (2)铅的自然属性及用途

  铅的用途非常广泛,目前最大的用处是制成铅蓄电池。在颜料和油漆中,铅白是一种普遍使用的白色染料。在玻璃中加入铅可制成铅玻璃,同时由于铅有很好的光学性能,可以制造各种光学仪器。铅还被用作制造医用防护衣以及建设核动力发电站的防护设施。

  2、工业硫酸的主要用途

  子公司临河新海的主要产品为工业硫酸及次铁精粉。硫酸是基础化工原料,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中有着十分广泛的用处,有“工业之母”之称,主要用于肥料、冶金、石油精炼、农药、炸药、纺织、染料、塑料、油漆、电池、制革、颜料、药品和洗涤剂等行业。

  硫酸的最大下游消费市场是化肥工业,用以制造磷酸、过磷酸钙和硫酸铵。硫酸消费在我国化肥工业中所占比例一直保持在50%到60%左右。在石油工业中,硫酸用于汽油、润滑油等产品的精炼,并用于烯烃的烷基化反应,以生产高辛烷值汽油。钢铁工业需用硫酸进行酸洗,以除去钢铁表面的氧化铁皮。在有色冶金工业中,湿法冶炼过程用硫酸浸取铜矿、铀矿和钡矿;电解法精炼铜、锌、镍、镉等,需用硫酸配制电解液。在化学纤维工业中,硫酸用于配制粘胶纤维的抽丝凝固浴;维纶生产需用硫酸进行缩醛化;锦纶的制造过程中,硫酸可溶解环己酮肟而进行贝克曼转位。在塑料工业方面,环氧树脂和聚四氟乙烯等的生产也需用数量可观的硫酸。在染料工业中,硫酸用于制造染料中间体。硫酸与钛铁矿反应可制得重要的白色颜料二氧化钛。

  (二)主要产品生产流程

  1、铅精矿、锌精矿生产流程

  铅精矿、锌精矿最关键的生产环节是磨矿和浮选过程,生产工艺采用目前有色金属矿选矿最有效的浮选法。选矿的主要流程为:

  (1)破碎工段:本工段应用三段一闭路流程,很好地适应东升庙矿区矿石中等硬度和含细粒极少的特点,将原矿由最大粒度500mm破碎至25~0mm。

  (2)磨矿工段:磨矿作业采用两段磨矿,优先浮选流程。原矿首先被磨至64%-200目,然后铅矿经一次粗选和两次扫选后形成粗精矿,继续被磨至88%-320目,最后经四次精选产出铅精矿;选铅尾矿经一次粗选,三次扫选进行选锌作业流程,锌粗精矿被磨至55%-320目后经四次精选产出锌精矿;选锌尾矿经一次粗选,一次扫选,一次精选后产出硫精矿。磨矿工段最后流程为脱水作业,经浓缩、过滤后产出含水分<12%的铅精矿、锌精矿、硫精矿。

  (3)精尾矿处理工段:精矿处理应用传统二段浓缩过滤流程,精矿废水经二次沉降后回收再利用;尾矿采用目前国内先进的尾矿排放设备水隔离泵一次性排入尾矿库堆存,回水再回收利用。

  选矿流程图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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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公司金鹏矿业所辖中家山矿区金属矿物主要为黄铁矿、闪锌矿、方铅矿、黄铜矿,其次为褐铁矿、赤铁矿、白铅矿、铅钒、菱锌矿、铜蓝等。含银的矿物为银锑黝铜矿、硫铜银矿、自然银、银金矿等。非金属矿物主要为石英、碳酸盐、绿泥石、绢云母、金红石等。该矿区矿石矿物成份较为简单,但结构构造复杂,嵌布粒度分布不均匀,伴生金矿物的粒度以微细粒为主,并且以包裹金为主,其次为粒间金和裂隙金,与金属硫化物嵌布较为密切;银的矿物形式更为复杂,除少量的自然银或金银互化物外,主要以银、铜的硫化物存在,或以类质同像存在于黝铜矿等矿物中。针对该矿石性质特点,金鹏矿业采用顺序优先浮选的工艺流程,即将原矿磨至70-75%-200目后,铅回路采取一次粗选、四次精选产出铅精矿;锌回路经一次粗选、三次精选产出锌精矿的工艺流程。该工艺流程结构简单、适应性强、便于操作、现场容易实施。主要生产流程与上述选矿的主要流程一致。

  2、工业硫酸生产流程

  东升庙矿业子公司临河新海的生产工艺为国际上较为先进的接触法,基本流程可分为六大工序,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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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河新海生产所需原料主要为硫精砂,矿品品质属磁硫铁矿,含硫、含铁量较高。原料首先通过破碎、参配等预处理后进入SO2制取工序。SO2的炉气制取是采用沸腾炉焙烧工艺,应用余热锅炉及“V”型冷却器,通过回收高温热能并让其自然冷却后产生。此时产生的炉气由于烟尘率高,需经过旋风除尘器和电除尘器进行除尘,除尘后的炉气随后便进入湿法净化工序,即SO2气体净化,此道工序需通过文氏管、泡沫塔、填料塔进行三级洗涤,除去炉气中大部分杂质,再经一级电除雾对炉气进一步精制,此时炉气中的水分在干燥塔内采用浓硫酸进行脱水干燥,并使用专设过滤设备捕集炉气夹带的雾沫。此后,由SO2风机将炉气抽送到转化工序,入转化的SO2经换热器加热到反应温度,进入各触媒,最后一段出口SO2经冷却,进入98%酸吸收塔吸收,出塔气体经除沫后转入尾气处理工序。

  (三)主要经营模式

  1、有色金属采选业务

  (1)采购模式

  公司在物资采购时采用计划采购模式。首先,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计划制定相应的采购方案;然后,采购人员通过执行公司制定的《采购员岗位职责》,针对采购方案对需采购物品实行3家或3家以上供应商的询价购买,对所报价格进行比较筛选。另外,对能形成固定资产的重要设备则以招标或议标形式进行采购,在确保价格和质量的条件下,选择最佳的一方签订购销合同后购货。

  (2)生产模式

  铅锌矿采选业务分为采矿和选矿两个环节,其中采矿业务对外承包给第三方;选矿业务由公司自行负责。公司于每年初制定生产经营计划进行生产。在采矿方面,公司在考虑采矿设备的运转情况和当地劳动力市场情况下,主要依据勘探报告书和地质储量报告编制采掘计划;选矿方面,公司依据当年编制的采掘计划编制入选矿量,同时考虑原材料价格变化、产品销售市场变动等因素及时调整入选原矿品种。

  (3)销售模式

  近几年,公司主要采用直销和代销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将主要产品铅锌矿销往长期合作的当地冶炼公司及相关有色金属贸易企业;部分硫精矿则销往临河新海用于生产硫酸。未来,公司将主要采取直销模式进行销售。

  2、工业硫酸业务

  (1)采购模式

  子公司临河新海主要采购产品为硫精砂,采购模式为计划采购。临河新海通过筛选实力强、诚信度高的专营供应商形成稳定的供应关系,确保采购商品质量及供应的及时性。目前,临河新海主要从东升庙矿业采购制酸所需的硫精砂。

  (2)生产模式

  临河新海综合计划部于每年初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由生产部门负责执行。在具体生产中,生产部门将实际生产情况随时反馈于综合计划部,并对生产计划做相应调整。

  (3)销售模式

  临河新海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利用产品优良品质,稳定两到三家主要客户,保证硫酸70%以上的销售量,然后将剩余部分产品销往周边区域,同时扩展多行业市场。

  (四)主要产品产能及产量情况

  公司核心业务为铅锌矿的采选、工业硫酸及次铁精粉的生产,目前,铅锌矿采选的生产能力为年采选矿石95万吨(含子公司金鹏矿业),此外,公司正在建设50万吨/年铅锌矿的采选系统,预计2014年采选能力将扩大到145万吨(含子公司金鹏矿业);工业硫酸及次铁精粉的生产能力均为10万吨/年。报告期内主要产品的产量情况如下:

  ■

  (五)报告期内的销售情况

  如无特别说明,以下数据均为东升庙矿业模拟合并口径。

  (1)报告期内主要产品销售数量及销售价格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销售数量及销售价格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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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锌精矿和铅精矿价格呈现先升后降的波动。2010年至2011年上半年,随着全球经济逐步摆脱金融危机的影响而企稳回升,有色金属行业出现反弹,锌精矿和铅精矿价格分别由2009年处于低位的7,008.47元/吨和9,021.51元/吨升至2011年1-4月平均价格10,234.66元/吨和12,579.05元/吨,涨幅分别为46.03%和39.43%;铜精矿价格由2009年的28,844.83元/吨涨至2011年1-4月47,920.86元/吨。2011年下半年开始,受欧洲债务危机的影响,金属价格震荡下行,公司产品锌精矿、铅精矿和铜精矿价格分别跌至2012年1-6月的8,166.92元/吨、11,082.13元/吨和41,628.87元/吨。上述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导致报告期内公司2010年的销售收入较高,2011年受欧债危机影响有所下降,但随着欧债危机的缓解及国内外需求的上升,公司销售收入将实现回升。在收入构成方面,铅锌精矿的销售收入一直为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2010年锌精矿和铅精矿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自2011年开始,受欧债危机影响导致锌精矿和铅精矿价格下行,使得锌精矿和铅精矿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比重相应地略有下降。

  报告期内,子公司临河新海的主要产品硫酸及次铁精粉价格呈现上涨趋势,其中硫酸价格由2010年1月最低平均价格53.16元/吨涨至2012年1月-6月的243.55元/吨。由于硫酸及次铁精粉占公司业务的比重相比锌精矿和铅精矿较小,报告期内临河新海的硫酸及次铁精粉占总销售收入比重较为稳定。

  (3)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东升庙矿业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额占公司当年(期)总销售额的比例分别为 83.73%、81.39%和90.05%,具体情况为:

  ■

  瑞峰铅冶炼与东升庙矿业为产业上下游关系,由于产业布局特点决定,冶炼企业一般集中分布在采选企业周边,瑞峰铅冶炼就近向东升庙矿业采购铅精矿满足生产所需。报告期内,东升庙矿业向瑞峰铅冶炼的销售额分别为3,063.21万元、8,352.98万元和4,072.47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的5.17%、12.35%和14.77%。主要原因为瑞峰铅冶炼于2011年4月正式生产,其粗铅的产能为10万吨/年,目前已达到8万吨/年的生产规模,随着产能的逐步释放,其对铅精矿的需求不断增加。

  上述主要客户中,瑞峰铅冶炼为建新集团控股的企业,为东升庙矿业的关联方。除瑞峰铅冶炼外,其他客户均与东升庙矿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六)原材料、能源供应情况

  1、东升庙矿业(母公司)

  (1)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趋势

  公司选矿过程中主要消耗球磨机所需的钢球、选矿药剂及能源电。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有所差异,其中钢球2010年和2011年价格分别约为5,731元/吨和5,845元/吨,2012年1-6月钢球价格略有下降,至5,733元/吨左右;各类选矿药剂价格呈逐年上涨趋势,综合电价亦稳中有升。

  (2)主要原材料占成本的比重

  ■

  除钢球外,虽然原材料价格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上升,但是在报告期内主要产品铅锌矿的浮选过程中,原材料所占成本比例基本保持稳定并略有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积极应对原材料价格变动,在选矿过程中加强成本控制,提高采矿回收率。

  (3)公司向前5名供应商采购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5名供应商的采购额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较低,并且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的情形,具体情况为:

  ■

  2、金鹏矿业

  (1)主要原材料和能源的价格变动趋势

  金鹏矿业选矿中主要耗用原材料为药剂、球磨机所需的钢球及能源电,其价格变动趋势与东升庙矿业母公司一致。

  (2)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占生产成本的比重

  ■

  (3)金鹏矿业向前5名供应商采购的情况

  报告期内,金鹏矿业向前5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额及占当年(期)总采购额的比例具体情况为:

  ■

  报告期内,金鹏矿业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的情形。

  3、临河新海

  (1)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

  临河新海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为硫精砂。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硫精沙价格较低,保持在100元/吨左右;2010年开始,随着宏观经济逐渐摆脱金融危机影响,硫精砂价格也有所反弹,2011年价格一度上涨至200元/吨左右。2011年下半年开始,受欧债危机影响,全球经济放缓,硫精砂价格价格有所回落,2012年1-6月,硫精砂价格降至191元/吨左右。

  (2)主要原材料占成本的比重

  报告期内,因价格上涨,临河新海生产所需原材料硫精砂占成本的比重有所上升。具体情况为:

  ■

  (3)临河新海向前5名供应商采购的情况

  报告期内,临河新海向前5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额占当期采购额较高,具体情况为:

  ■

  报告期内,临河新海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采购额占采购总额比例超过50%的情况,具体为:

  ■

  (七)安全生产、环保及行业准入情况

  1、有色金属采选业务

  (1)立项、环保等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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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金鹏矿业大王府铅锌矿5万吨/年扩建项目因基建工程未完工,尚未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上述项目均已经通过立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部门的审批,并取得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详见本章节“四、标的资产的财务状况”中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内容。

  (2)安全生产、环保及行业准入情况

  有色金属采选业务所取得的安全生产、环保资质证书如下

  ■

  注1:2008年11月6日,凤阳县水务局出具证明,金鹏矿业有限公司取水符合相关标准,《取水许可证》手续正在办理中。

  注2:2009年7月15日,凤阳县环境保护局证明:金鹏矿业有限公司排污达标,因本县没有展开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未对其发放《排污许可证》。

  东升庙矿业、金鹏矿业已经取得了生产所需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等资质或批准,符合安全生产、环保等政策相关要求,不存在其他尚未取得的经营资质或行政许可。

  ① 安全生产

  有色金属采选,在矿山挖掘、爆破及尾矿库管理等生产过程中都存在安全隐患。公司历来重视安全生产,力求将安全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已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

  Ⅰ、建立完善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成立了安全生产委员会、抽调专业人员组建安全培训中心,使企业安全管理实现体系化、程序化和规范化;

  Ⅱ、根据安全生产特点建立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通过制度来约束员工进行规范操作;

  Ⅲ、全公司推行安全责任制,公司总经理兼任安委会主任,其他各部门领导人任安委会成员,安全工作责任到人;

  Ⅳ、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职工安全意识,加强职工业务培训,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全面提高职工业务技术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

  Ⅴ、实施现场跟踪管理,加强现场监督,每月按时进行生产厂区及井下安全检查,按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并及时将当月的安全情况制作成《安全简报》在公司范围内发放;

  Ⅵ、成立内蒙古地区第一支专业的地下非煤矿矿山救护队,给本公司及周边公司的安全救护起到的极大的保障。

  最近三年,公司在井下硐室危岩爆破工程、井下行人及通风巷道工程、防爆用品购置等方面相继投入296.24万元确保公司符合安全生产各项要求。最近三年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② 环保情况

  Ⅰ、“三废”排放及环保措施

  针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情况,公司制定《安全环保部岗位职责》,明确在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由安全环保部长负责公司环保工作的规划、日常环保装置的管理及内部环保工作。遵照内部环保制度,公司生产中产生的排弃物主要为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具体治理情况为:

  在水污染方面,污染源主要为选矿废水和生活污水。在治理方面,公司专门建设尾矿库对选矿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目前厂区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地下水及尾矿回水均符合国家废水排放标准。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选矿厂破碎工段产生的粉尘、运输道路扬尘及尾矿库扬尘,在治理方面,分别通过在破碎机进料口设置密闭吸风罩,对破碎产生的粉尘进行处理;在道路两旁种植绿化带等措施防止扬尘;对尾矿库进行洒水处理,防止尾矿库扬尘污染。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采矿废石、尾矿砂等,其中采矿废石的污染较小,主要用于铺路;尾矿砂大部分用于周边水泥厂综合利用。

  在水土保持方面,东升庙矿业在厂区大力进行植树造林,努力提高植被覆盖率,现厂区植树约6,500棵,草坪覆盖面积达到13,500余平方米。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在尾矿库处理投入350万元。东升庙在未来将加大对环保治理工作的投入,计划在2012年-2013年投入480万元资金对尾矿库进行扩容,将环境污染的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

  子公司金鹏矿业每月从效益中按一定比例提取环保经费,在2008年投入191万元用于尾矿坝建设。在未来的生产经营中,金鹏矿业计划投资185.6万元用于工程防治污染和水土保持等项目,继续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

  Ⅱ、无违法违规证明

  2012年7月,乌拉特后旗环境保护局出具证明,东升庙矿业2009年、2010年、2011年度及2012年1-6月,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各种环境保护标准,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012年7月,凤阳县环境保护局出具证明,金鹏矿业2009年、2010年、2011年度及2012年1-6月,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各种环境保护标准,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Ⅲ、环保核查

  东升庙矿业60万吨铅锌矿采选项目、20万吨铅锌铜硫多金属选矿项目以及子公司金鹏矿业中家山15万吨/年铅锌(金银)矿采选项目、大王府铅锌矿采选工程项目均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生产经营中制定了严格的环保制度并遵照执行,2009年6月15日,东升庙矿业和金鹏矿业通过了国家环保部组织的环保核查(环函[2009]137号),2012年7月,乌拉特后旗环境保护局和凤阳县环境保护局分别出具了证明,自2009年至2012年6月底东升庙矿业和金鹏矿业未因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而受到行政处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再次进行环保核查。

  ③ 行业准入情况

  Ⅰ、公司与内蒙古自治区及安徽省主管部门的沟通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委员会作为自治区产业政策组织实施和行业准入工作主管部门,对东升庙矿业60万吨/年铅锌硫采选项目和20万吨/年铜铅锌多金属采选项目进行审核后,于2009年4月16日以“内经行业函[2009]80号”《关于对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产业政策行业准入事宜的函》认定东升庙矿业60万吨/年铅锌硫采选项目和20万吨/年铜铅锌多金属采选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

  安徽省经济委员会作为安徽省产业政策组织实施和行业准入工作主管部门,对凤阳县金鹏矿业有限公司中家山15万吨/年铅锌矿采选项目、大王府5万吨/年铅锌矿采选项目进行了审核后,于2009年4月27日以“皖经产业函[2009]305号”《关于对凤阳县金鹏矿业有限公司有关产业政策行业准入事宜的函》认定凤阳县金鹏矿业有限公司中家山15万吨/年铅锌矿采选项目、大王府5万吨/年铅锌矿采选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

  Ⅱ、公司与工业与信息化部的沟通情况

  2009年,公司就办理行业准入证明文件相关事宜多次与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进行了沟通,对方的说明如下:

  《铅锌行业准入条件》涉及的铅锌矿山、冶炼企业的审核工作均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负责;

  目前相关核查工作仅针对铅锌冶炼企业;铅锌矿山企业关于行业准入条件认定的具体工作尚未开展;铅锌行业准入条件认定工作不会对东升庙矿业、金鹏矿业的合法经营造成影响。

  基于上述情况,2010年6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咨询铅锌采选行业开展行业准入情况的复函》,认为“你公司通过资产重组收购内蒙古东升庙矿业(铅锌)有限责任公司和安徽凤阳县金鹏矿业(铅锌)有限公司两家优质铅锌矿资产,实现业务转型,恢复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国家政策和相关行政规划要求;我部依据铅锌行业准入条件已展开了铅锌冶炼企业的行业准入工作,并公布了8家铅锌冶炼企业名单。关于铅锌矿山行业的准入,我们将适时开展工作。”

  经进一步了解,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仍未对铅锌矿山企业开展行业准入认定工作。

  Ⅲ、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申请行业准入条件认定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铅锌矿山企业准入条件认定工作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申请行业准入条件认定。

  Ⅳ、建新集团就行业准入相关事项出具承诺

  2012年8月31日,建新集团已就东升庙矿业及金鹏矿业所涉及的行业准入条件认定的相关事项做出承诺,主要内容为:

  “东升庙矿业及其子公司金鹏矿业属于铅锌矿山企业,该企业未来需要按照《铅锌行业准入条件》及工信部发布的事实认定办法及细则进行行业准入认定。为此,本公司郑重承诺:

  本公司已将东升庙矿业和金鹏矿业的实际情况与《铅锌行业准入条件》进行了对照,本公司认为该两家企业符合现行《铅锌行业准入条件》规定的全部条件。若两家公司未来在根据《铅锌行业准入条件》进行认定时,因不符合现行规定而导致的相关损失,均由本公司承担。”

  2、工业硫酸业务

  (1)立项、环保审批

  ■

  上述项目均已经通过立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部门的审批,并取得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证,详见本章节“四、标的资产的财务状况”中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内容。

  (2)安全生产、环保情况

  东升庙矿业子公司临河新海主要从事工业硫酸、次铁精粉的生产和销售,其取得的资质证书如下:

  ■

  注1:2008年12月18日,巴彦淖尔市水务局出具证明:内蒙古临河新海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企业用水取用自来水,不需办理《取水许可证》相关手续。

  临河新海已经取得了生产所需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等资质或批准,符合安全生产、环保等政策相关要求,不存在其他尚未取得的经营资质或行政许可。

  ① 安全生产

  子公司临河新海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由总经理任主任,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担任副主任。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和操作工人在生产中应付的安全责任加以明确规定,在具体工作中将责任进行落实。

  在日常生产中,临河新海要求各操作岗位的工人必须持安全生产作业证上岗工作。由于硫酸生产涉及危险作业问题,公司专门制定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对高处作业、罐内作业、电器检修等作业流程加以规定,确保工人按规程进行操作,保证工人生命安全。同时,公司实行安全检查制度,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或报告。临河新海加强对安全事故的防范处理意识,建立事故管理制度,对生产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采取有效应急措施,做好事故抢险、救护工作。

  最近三年,临河新海相继投入1,098万元用于购买日常安保产品及安保设备,通过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定,临河新海自成立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临河新海于2012年8月1日获得由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蒙)WH安许证字[2012]000085号”《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 环保

  Ⅰ、“三废”排放及环保措施

  子公司临河新海属于硫铁矿制酸企业,受原料生产工艺和设备的限制,容易产生“三废”污染。最近几年,临河新海坚持采用先进技术对老装置进行扩产改造,同时建设新装置进行“三废”治理,使企业的生产环境得到了重大改观,“三废”排放全部达到我国现行的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

  在废气处理方面,由于积极应用两转两吸制酸工艺和新型高效的催化剂及干吸塔、分酸器、纤维除尘器等设备,使得临河新海硫酸装置的转化率和吸收率大有提高,转化率基本维持在99.4%以上,吸收率约为99.5%、排放尾气中ρ(SO2)<900mg/m3、酸雾(ρ)≤45mg/m3。在废酸(废水)处理方面,由于采用了电除尘器及绝热增湿和稀酸洗净化工艺,大大减少了用水量,同时也降低了废水排放。在废渣方面,硫铁矿制酸的主要固体废弃物有硫铁矿烧渣和中和渣(主要为石膏)。目前,临河新海在生产中完善了矿渣的运输机械,使用增湿输送的干法排渣工艺,减少粉尘外泄,使得现场总体环境得到较大改观,在堆存过程中,增设了旋转喷水设施,使矿表面及时增湿,有效的预防粉尘污染。

  最近三年及一期,临河新海在环境保护方面共计投入800余万元,具体情况为:

  ■

  Ⅱ、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的证明

  2012年7月,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环境保护局出具证明,临河新海2009年、2010年、2011年及2012年1-6月,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各种环境保护标准,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Ⅲ、环保核查

  临河新海10万吨/年硫铁矿制酸项目通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生产经营中制定了严格的环保制度并遵照执行,2009年6月15日,临河新海通过了国家环保部组织的环保核查(环函[2009]137号),2012年7月,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环境保护局核查并出具了证明,自2009年至至2012年6月底临河新海未因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而受到行政处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再次进行环保核查。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东升庙矿业及其子公司均已取得了立项、环保、行业准入、安全生产、用地等有关报批事项的办理,并已经取得了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用水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等经营资质,不存在其他尚未取得的经营资质或行政许可,在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前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八)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1、有色金属采选业务

  东升庙矿业及子公司金鹏矿业目前已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对产品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各主要环节专门制定质量管理细则,约束及保证公司产品质量,具体内容为:

  (1)采矿方面,首先系统收集地质资料,明确已采矿石量品位的相对误差范围;其次,在采样和试样的过程中,规定各取样参数以确保准确度。

  (2)选矿方面,将选矿生产指标与相关岗位操作挂钩;建立事故追查追究制,明确责任;制定科学的产品试样、取制样、分析规程,准确反应产品质量情况。

  (3)在采购物资方面,每批采购的材料都由金鹏矿业采购部门和使用单位根据采购单的内容,核对各种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在清点无误后,办理验收手续。对普通物料,由采购部门验收,如遇特殊材料,会同申请部门对材料品质进行验收。

  (4)产品调运方面,严格执行调运产品取样检测化验,由化验中心在24小时内将化验报告发送给销售储运部,销售储运部对产品按品位高低分类储存并在接到化验中心产品检测合格的调运指令后方可装车调运。

  (5)发货管理方面,按照产品的取样规范合理取样装车,发货矿样在24小时内向销售储运部反馈产品质量检验信息。

  此外,东升庙矿业先后成立产品质量检查监督小组和计量器具管理小组,并加大对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工作的资金投入,全面推行和完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保证公司产品质量在同行业占据优势。

  2、工业硫酸生产业务

  临河新海已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按照GB/19001—2000idt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编制了《质量手册》以明确公司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临河新海按照GB/TI9001—2000标准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对生产过程进行质量管理,包括资源提供、产品实现和测量过程,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实现临河新海制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临河新海于2005年12月20日开始按照GB/TI9001—2000标准,全面推行实施质量管理,于2006年5月9日取得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认可注册:CNAB119—Q),于2007年4月通过ISO9001产品质量认证,并在当年实现产品合格率100%的成绩。最近三年,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已取得有效的进展,逐步由规范管理向标准化管理迈进。

  (九)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东升庙矿业选矿业务采用浮选法,该生产技术为国内成熟技术,是目前有色金属选矿行业中最有效、应用最广泛的技术。

  硫酸的生产技术为沸腾焙烧、稀酸洗全封闭净化和二转二吸工艺,该技术属于成熟工艺,在国内硫酸企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四、标的资产的财务状况

  (一)东升庙矿业模拟合并财务数据

  2012年7月,东升庙矿业收购了金鹏矿业和临河新海两家公司100%的股权。假设于2010年1月1日完成了上述收购,根据三家公司2010年度、2011年度、2012年1-6月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及依据收购完成后的资产架构编制了模拟财务报告,中瑞岳华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瑞岳华专审字[2012]第2139号的审计报告。东升庙矿业模拟的合并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由上表,报告期内的净利润分别为306,999,347.26元、363,616,260.39元和107,485,591.77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303,829,276.09元、345,577,194.59元和109,679,571.46元,均呈先升后降的趋势,主要为如下原因综合所致:

  一是,受有色金属价格影响,主要产品锌精矿、铅精矿、铜精矿等主要产品的销售均价呈先升后降的走势。报告期内,随着全球经济逐步摆脱金融危机的影响,有色金属的价格自2008年底开始反弹,至2010年初创新高,之后维持震荡行情,2011年下半年受欧洲债务危机影响,有色金属价格逐步下跌。2010年、2011年、2012年1-6月,锌精矿在东升庙矿业营业收入(模拟合并)中的占比分别为68.65%、55.02%和52.00%,铅精矿在东升庙矿业营业收入(模拟合并)中的占比分别为14.64%、12.76%和12.73%。因此,锌精矿与铅精矿销售价格的变动对公司的收入及利润有较大影响。报告期内,锌精矿、铅精矿等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

  二是,受水电、人力成本上升的影响,矿产品采选业务的营业成本有所上升,从而导致公司的净利润水平有所下降。

  主要财务指标:

  ■

  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出现较大波动,现分别分析如下:

  1、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61%、6.22%和22.05%, 2012年资产负债率涨幅较大,主要是由于东升庙矿业进行现金分红,东升庙矿业收购金鹏矿业、临河新海导致净资产减少所致。公司总体的资产负债率较低,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2、流动比率、速动比率

  2010年末、2011年末,流动比率分别为16.28和17.42,速动比率分别为15.75和16.36,变化不大。2012年6月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降为2.85和2.15,较上年末下降幅度较大,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71.59%、流动负债较上年增加73.81%所致,具体如下:

  一是,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等流动资产科目减少,具体为:

  ①截至2012年6月30日,货币资金较上年年末减少70,343.38万元,主要是因为2012年上半年,新增股东借款约2.06亿元,其中建新集团新增股东借款1.06亿元,港钟科技新增股东借款1亿元。另东升庙矿业根据股东会决议,将截止2011年12月31日止经审计未分配利润954,658,741.81元进行分配,抵消以前年度及2012年当年股东借款后,2012年上半年完成股利分配导致现金支出约5.8亿元。

  ②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年末减少39,811.78万元,主要是因为2011年底,东升庙矿业原股东借款余额约3.65亿元,上述款项中1.3亿元通过应付股东分红款抵消,剩余2.35亿与收购建新集团所持有的金鹏矿业、临河新海所应支付的股权转让款进行了抵消。截至2012年6月30日,其他应收款余额为9,710.81万元,其中包括应收建新集团2,079.59万元,应收进出口公司3,000万元,应收朝华科技4,140.71万元。截至2012年9月28日,应收建新集团和进出口公司款项已全部收回。

  二是,预收款项减少、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增加综合所致,具体为:

  ①预收款项减少2,472.70万元,主要为东升庙矿业预收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1,939.35万元、预收赤峰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670万元的货款,2011年底货物尚未完成发货和化验工作,已在2012年度完成发货并结算。

  ②应付股利增加79,908,287.01元,主要原因为东升庙矿业于2012年4月进行股利分配所致,2012年4月18日,东升庙矿业股东会审议通过将截止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954,658,741.81元进行分配, 79,908,287.01元为尚未支付豫光铅盐的股利分配款。

  ③其他应付款增加1,358.04万元,主要为东升庙矿业完成对金鹏矿业和临河新海收购后,尚欠建新集团股权转让款870.73万元,金鹏矿业欠建新集团资金往来款400万元。

  (二)东升庙矿业(母公司)财务数据及资产状况

  1、财务数据和主要财务指标

  中瑞岳华对东升庙矿业2010年、2011年和2012年1-6月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瑞岳华审字 [2012]第2132号审计报告。东升庙矿业(母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由上表,报告期内的净利润分别为303,538,332.83元、351,289,603.46元和109,500,879.41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303,208,438.71 元、345,781,692.31元和109,611,992.03元,均呈先升后降的趋势,主要是由于主要产品价格波动、生产成本上升综合所致,详见本章节“(一)东升庙矿业模拟合并财务数据”部分的内容。

  主要财务指标:

  ■

  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出现较大波动,现分别分析如下:

  (1)资产负债率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75%、4.22%和15.72%,负债率较低,2012年资产负债率涨幅较大,主要是由于东升庙矿业进行现金分红。公司总体的资产负债率偏低,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

  (2)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波动分析

  2010年末、2011年末,流动比率分别为19.81和22.68,速动比率分别为19.50和21.79,变化不大。2012年6月末,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降为3.10和2.58,较上年末下降幅度较大,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72.56%、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增加100.43%所致,具体如下:

  一是,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减少以及其他流动资产增加,具体为:

  ①截至2012年6月30日,货币资金较上年年末减少70,594.83万元,主要是因为2012年上半年,新增股东借款约2.06亿元,其中建新集团新增股东借款1.06亿元,港钟科技新增股东借款1亿元。另东升庙矿业根据股东会决议,将截止2011年12月31日止经审计未分配利润954,658,741.81元进行分配,抵消以前年度及2012年当年股东借款后,2012年上半年完成股利分配导致现金支出约5.8亿元。

  ②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年末减少39,202.89万元,主要是因为2011年底,东升庙原股东借款余额约3.65亿元,上述款项中1.3亿元通过应付股东分红款抵消,剩余2.35亿与收购建新集团所持有的金鹏矿业、临河新海所应支付的股权转让款进行了抵消。截至2012年6月30日,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3,476.01万元,包括应收进出口公司3,000万元,应收朝华科技4,140.71万元,应收金鹏矿业5,939.18万元。截至2012年9月28日,应收进出口公司款项已全部收回。

  ③其他流动资产增加1,706.94万元,主要是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根据乌拉特后旗地方税务局于2012年5月出具的《乌拉特后旗地方税务局关于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享受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乌后地税发[2012]31号)的相关规定,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公布前,自2011年起东升庙矿业暂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为东升庙矿业自2011年初至2012年5月期间按照25%税率缴纳所得税与主管税务部门批复的15%优惠税率之间的差额。

  二是,预收款项减少、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增加综合所致,具体为:

  ①预收款项减少2,658.23万元,主要为东升庙矿业预收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1,939.35万元、预收赤峰云铜有色金属有限公司670万元的货款,2011年底货物尚未完成发货和化验工作,已在2012年度完成发货并结算。

  ②应付股利增加79,908,287.01元,主要原因为东升庙矿业于2012年4月进行股利分配所致,2012年4月18日,东升庙矿业股东会审议通过将截止2011年12月31日经审计未分配利润954,658,741.81元进行分配, 79,908,287.01元为尚未支付豫光铅盐的股利分配款。

  ③其他应付款增加937.70万元,主要为东升庙矿业完成对金鹏矿业和临河新海收购后,尚欠建新集团股权转让款870.73万元。

  2、主要资产情况

  根据中瑞岳华的审计报告,截至2012年6月30日,东升庙矿业总资产861,106,700.44元,净资产725,761,215.15元。其中,东升庙矿业的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147,325,220.93元,其他应收款134,760,130.56元,固定资产110,755,958.25元,无形资产10,628,310.62元,其他非流动资产289,644,960.00元。

  (1)固定资产

  截至2012年6月30日,东升庙矿业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23,199.92万元,账面价值为11,075.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①房屋建筑物情况

  ■

  东升庙矿业尚有部分房屋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主要是材料库、磅房、井口值班室、尾矿库值班室等,均为生产辅助用房、简易建筑和临时设施,建筑面积合计为2,847.68平方米,约占东升庙矿业所有房屋面积的10.46%,该部分房屋的账面价值为182.23万元,评估值为212.74万元,约占东升庙矿业所有房屋评估值的7.69%,在东升庙矿业及其子公司所有房屋中占比较小,且该等权属瑕疵并不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不会对东升庙矿业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上述房屋所占土地已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目前东升庙矿业已着手办理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东升庙矿业股东建新集团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一年内若该等房屋仍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给朝华集团造成损失,建新集团将以212.74万元等额现金补足,因此该事项对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影响。

  ② 机器设备

  截至2012年6月30日,东升庙矿业在用机器设备主要为球磨机、破碎机、罐笼、发电机、提升机、压滤机、起重机等设备。

  (2)无形资产

  东升庙矿业截至2012年6月30日的无形资产状况如下:

  单位:元

  ■

  ①矿山权益

  ■

  东升庙硫铁矿采矿权的基本情况详见本章节“五、采矿权情况”。

  ②土地使用权

  ■

  此外,东升庙矿业尚有一宗位于乌拉特后旗巴音镇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面积为54,797.40平米,占东升庙矿业所有土地权面积的15.84%,占本次标的资产所有土地权面积的9.73%;原值为7,104,364.00元,评估值为7,104,364.00元,占东升庙矿业土地使用权评估值的32.90%,占本次标的资产所有土地使用权评估值的13.82%。该宗土地为东升庙矿业于2011年4月27日通过“招拍挂”程序取得的,东升庙矿业已于2011年4月28日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已足额支付了土地出让金。2011年8月10日,东升庙矿业取得该宗土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1年8月15日,东升庙矿业取得了编号为“巴市乌后旗(2011)建字第019号”的《建设用地批准书》,2011年9月15日取得了编号为“建副字第152826201100023 ”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于2012年7月13日取得了编号为“152826201207130101”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正在办理过程中。东升庙矿业股东建新集团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若该等土地因无土地使用权证而给朝华集团造成损失,建新集团将赔偿朝华集团因此产生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因此该事项对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影响。

  (3)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为东升庙矿业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即东升庙矿业收购金鹏矿业和临河新海两家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款分别为184,691,150元和104,953,810元,合计289,644,960.00元。2012年6月20日,东升庙矿业与建新集团及华峰氧化锌签订《账务调整协议》及股权转让款支付确认书,以东升庙矿业对建新集团和华峰氧化锌的债权抵付该股权转让款,具体包括东升庙矿业应收建新集团往来款275,937,692.01元、应收华峰氧化锌5,000,000.00元。2012年7月,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金鹏矿业和临河新海两家公司的财务数据及资产状况详见本章节“四、标的资产的财务状况 (三)主要子公司的财务状况”。

  3、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升庙矿业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且拥有的主要财产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东升庙矿业不存在为建新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4、资金占用情况

  2012年6月30日,东升庙矿业其他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34,760,130.56 元,其中应收金鹏矿业59,391,850.29元,应收朝华集团41,407,100.00元,应收进出口公司30,000,000.00元。截至2012年9月28日,应收进出口公司的款项已经全部收回。2012年7月,东升庙矿业完成对金鹏矿业的收购,金鹏矿业成为东升庙矿业的子公司,因此,东升庙矿业对于金鹏矿业的其他应收款59,391,850.29元不属于资金占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东升庙矿业成为朝华集团100%的子公司,东升庙矿业应收朝华集团的款项转为东升庙矿业与母公司之间的应收款,不属于资金占用。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目前东升庙矿业应收朝华集团41,407,100.00元,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转为东升庙矿业与朝华集团之间的应收款,不属于资金占用情形,不存在建新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东升庙矿业资金的情形。

  5、负债情况

  根据中瑞岳华的审计,截至2012年6月30日,东升庙矿业(母公司)主要负债情况如下表:

  ■

  2012年7月27日,东升庙矿业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12年巴借字32-245号),借款金额为18,2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利率为6.6%,借款用途为用于采选费用等。同日,建新集团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12年巴最保字32-244),为上述流动资金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三)子公司的财务数据及资产状况

  1、金鹏矿业

  中瑞岳华对金鹏矿业2010年、2011年和2012年1-6月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瑞岳华审字[2012]第2140号审计报告。金鹏矿业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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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