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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2-026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1-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川证监上市[2012]66号)文件精神,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自公司上市以来的有关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进行了梳理和自查。现将公司股东、关联方及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截止公告日,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未有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二、目前尚处于承诺期限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上市承诺) 1.承诺主体: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游志胜、杨红雨、李永宁、张建伟 2.承诺内容: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且离职半年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公开增发普通A股股票承诺) 1.承诺主体:游志胜、四川智胜视科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承诺内容:承诺主体向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关于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公司产品相同、相似或可能取代公司产品的业务活动;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公司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竞争,立即通知公司,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公司;承诺不利用任何方式从事影响或可能影响公司经营、发展的业务或活动。确保公司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市场公开、公平、公允的原则,参照市场通行的标准,确定交易交割,并依法签订关联交易合同;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履行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及独立董事独立发表关联交易意见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关联交易结果公平、合理;严格遵守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规则。 三、上述未履行完毕承诺事项均在履行当中,未发现承诺主体出现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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