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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 2012-11-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B10版)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由上表,金鹏矿业的资产负债率呈逐步上升的趋势,主要是由于总负债增加、股东权益下降综合所致。其中,2010年末、2011年末、2012年6月末,总负债分别为7,166.16万元、9,286.18万元和10,267.26万,逐年增加,主要是由于其他应付款增加所致,2011年末、2012年6月末,其他应付款分别较期初增加1,472.24万元和929.00万元;2010年、2011年和2012年6月,金鹏矿业分别亏损774.94万元、387.99万元和572.46万元,导致股东权益减少。 报告期内,金鹏矿业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基本持平,波动不大,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水平较低的主要原因为金鹏矿业尚未实现正常生产所致。 (1)主要资产情况 根据中瑞岳华的审计报告,截至2012年6月30日,金鹏矿业资产总计203,702,187.94元,净资产101,029,633.18元。其中,金鹏矿业的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53,556,586.58元,无形资产59,760,372.86元,其中土地使用权7,185,786.00元,采矿权52,465,249.14元、软件109,337.72元。 ①固定资产 截至2012年6月30日,金鹏矿业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8,280.94万元,账面价值为5,355.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A、房屋建筑物情况
B、机器设备 截至2012年6月30日,金鹏矿业在用机器设备主要为球磨机、破碎机、浮选机、输送机、起重机、矿车、输电工程、水泵等设备,上述设备分别于2003年至2012年陆续购进。 ②无形资产 截至2012年6月30日,金鹏矿业无形资产账面价值59,760,372.86元,其中土地使用权7,185,786.00元,采矿权52,465,249.14元、软件109,337.72元。 A、土地使用权
B、采矿权
(2)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金鹏矿业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且拥有的主要财产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金鹏矿业不存在为建新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3)资金占用情况 2012年6月30日,金鹏矿业其他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642,702.99 元,其中50,000.00元为应收关联方北京大都阳光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款项。金鹏矿业、建新集团和北京大都阳光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签订《财务调整协议》,承诺由建新集团代北京大都阳光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偿还所欠款项,2012年8月3日,建新集团偿还了上述款项。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不存在建新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金鹏矿业资金的情形。 (4)负债情况 根据中瑞岳华的审计,截至2012年6月30日,金鹏矿业主要负债情况如下表:
2、临河新海 中瑞岳华对临河新海2010年、2011年及2012年1-6月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瑞岳华审字[2012]第2135号审计报告。临河新海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临河新海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70%、11.48%和5.58%,负债率较低,负债率波动主要受应付账款变化及股东权益增加综合所致。其中,2011年末、2012年6月末,应付账款余额分别较期初增加636.81万元、-702.81万元,主要为应付材料款;报告期内,由于临河新海实现盈利,其股东权益及资产总额分别增加。 报告期内,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上涨趋势,主要是由于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等科目变动所致。其中,2011年末其他应收款较2010年末增加2,197.07万元,主要为关联方应收款,导致流动资产增加了2,596.74万元,增幅为64.89%;同时,由于应付账款余额较期初增加636.81万元,导致流动负债增加528.97万元,增幅为63.60%。2012年6月末,应付账款减少702.81,导致流动负债大幅减少,从而导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增加。 (1)主要资产情况 根据中瑞岳华的审计报告,截至2012年6月30日,临河新海总资产115,862,385.54元,净资产109,402,390.24元。其中,临河新海的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41,493,693.70元,其他应收款21,097,094.66元,应收账款10,037,041.35元,预付款项10,948,553.27元,无形资产7,977,386.97元。 ①固定资产 截至2012年6月30日,临河新海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7,385.79万元,账面价值为4,149.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A、房屋建筑物情况
B、机器设备 截至2012年6月30日,临河新海在用机器设备主要为沸腾炉、除盐系统、热交换器、吸收塔、电收尘、干吸塔、过滤器等设备,上述设备主要为2002年至2012年陆续购进。 ②无形资产 截至2012年6月30日,临河新海无形资产账面价值7,977,386.97元,其中土地使用权7,881,125.86元,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情况如下:
此外,临河新海目前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发的第4225358号《商标注册证》所登记的注册商标“海行”,注册有效期限自2007年10月14日至2017年10月13日,核定使用商品(第1类):酸;硫酸铜(硫酸盐);氢氟酸;过硫酸;硫酸;蓄电池硫酸;过硫酸盐;硫化物;硫化剂;硫酸盐。 (2)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临河新海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且拥有的主要财产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临河新海不存在为建新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3)资金占用情况 2012年6月30日,临河新海其他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21,097,094.66元,其中20,795,923.27元为应收建新集团的款项。截至2012年9月28日,应收建新集团款项已全部收回。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不存在建新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临河新海资金的情形。 (4)负债情况 根据中瑞岳华的审计,截至2012年6月30日,临河新海主要负债情况如下表:
五、采矿权情况 东升庙矿业及子公司金鹏矿业分别取得了东升庙硫铁矿采矿权、中家山铅锌(金银)矿采矿权和大王府矿山采矿权,具体如下: (一)东升庙硫铁矿采矿权 1、采矿权现状
东升庙矿区面积1.3877平方公里,矿区南距乌拉特后旗政府所在地东升庙镇2公里,距包兰铁路线临河站58公里;西距乌拉特后旗碳窑矿口多金属硫铁矿30公里;东南距内蒙古最大的工业城市包头市340公里。从矿区到上述各地均有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相通,交通非常方便。 2、采矿权的取得过程 东升庙硫铁矿采矿权的取得过程如下: (1)东升庙矿业受让内蒙古东升庙硫铁矿采矿权 东升庙硫铁矿采矿权原为北方工业下属的内蒙古东升庙硫铁矿所有。东升庙矿业自成立后就着手办理采矿权转让手续,2002年4月,东升庙矿业与内蒙古东升庙硫铁矿签订《关于东升庙硫铁矿采矿权的转让合同》,依法受让该采矿权(采矿权许可证为1500000230198),上述转让于2002年11月6日获得国土资源部的批准(国土资矿转字(2002)第06号)。 东升庙矿业将东升庙硫铁矿采矿权入账1,000万。 相关采矿权信息如下:
(2)2002年国土资源部向东升庙矿业颁发采矿许可证 鉴于原采矿权证于2002年12月到期,东升庙矿业申请办理延续登记手续, 2002年11月20日国土资源部向东升庙矿业颁发了证号为1000000230025的《采矿许可证》。 相关采矿权信息如下:
(3)2003年国土资源部向东升庙矿业颁发新的采矿许可证 东升庙矿业在支付采矿权价款总计11,246,600元后,于2003年12月9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获得证号为1000000320043的《采矿权许可证》。 相关采矿权信息如下:
(4)2009年国土资源部向东升庙矿业颁发新的采矿许可证 为扩大生产规模,2008年6月东升庙矿业委托西北矿冶研究院分别编制了《内蒙古东升庙多金属硫铁矿开发利用方案》和《内蒙古东升庙矿区铜铅锌多金属矿开发利用方案》,公司铅锌矿采选能力达到80万吨/年,同时新增硫铁矿采选能力50万吨/年。 东升庙矿业随后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变更采矿许可证,2009年1月,国土资源厅向东升庙矿业换发了证号为C1000002009016220002664的《采矿许可证》,相关信息如下:
3、采矿权的储量核实、储量核实评审及备案 (1)采矿权的储量核实、储量核实评审及备案 ①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 2012年3月,中化地质矿山总局内蒙古地质勘查院对矿区1,183-700米标高范围内进行了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并于2012年3月提交了《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东升庙矿区3~40线(1183~700m标高)硫铁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估算东升庙矿区保有资源储量主矿产硫铁矿石量4,306.76万吨,硫平均品位21.16%;共生锌矿石量4,125.24万吨,锌金属量1,346,563吨,锌平均品位3.65%;共生铅矿石量4,070.91万吨,铅金属量163,336吨,铅平均品位0.97%;共生铜矿石量1,776.35万吨,铜金属量38,787.413吨,铜平均品位1.10%;共生褐铁矿矿石量469.35万吨,TFe平均品位36.06%;共生菱铁矿矿石量237.90万吨,TFe平均品位28.89%;伴生锌矿石量3,206.81万吨,锌金属量10,198吨;伴生铅矿石量6,363.52万吨,铅金属量81,998吨;伴生铜矿石总量6,686.00万吨,铜金属量6,081吨;伴生银矿石总量8,103.80万吨,银金属总量1,284,318.3千克;伴生金矿石总量33.09万吨,金金属量66.60千克;伴生钴矿石总量6,812.04万吨,钴金属量17,177.3吨;伴生镉矿石总量1,828.23万吨,镉金属量2,339.9吨。 ②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评审的备案 2012年8月24日,国土资源部出具编号为国土资储备字[2012]200号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东升庙矿区3~40线(1183~700m标高)硫铁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认为东升庙矿业聘请的评审机构及评审机构聘请的评审专家符合相应资质条件,东升庙矿业报送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材料符合全部规定的备案要求,同意对于东升庙矿区硫铁多金属矿储量评审材料予以备案。 (2)资源储量的变化情况 ① 东升庙矿区硫铁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情况 1958年,原内蒙古自治区冶金地质勘探公司第一队发现了东升庙矿区多金属硫铁矿,并与1979年3月提交了《内蒙古自治区潮格旗东升庙硫多金属矿区深部评价报告》;原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审查了由原内蒙古勘探大队提交的《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东升庙多金属硫铁矿区地质勘探报告》,并与1993年4月下发了《审查批准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东升庙多金属硫铁矿区地质勘探报告的决议书》(全储决字(1993)378号);2002年4月,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认储字[2002]206号”认定《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东升庙多金属硫铁矿区8~40线富锌硫矿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03年2月,国土资源部评审了内蒙古巴盟岭原地质矿产勘查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东升庙多金属硫铁矿区8-40线850—700米标高富锌硫矿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的评审意见(国土资矿评储字[2003]11号),2003年5月,国土资源部以“国土资储备字[2003]37号”对该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进行备案;2008年3月25日,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出具了《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东升庙矿区多金属硫铁矿3-40线700m标高以上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国土资矿评储字[2008]36号”)。2008年6月16日,国土资源部对该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予以备案(“国土资储备字[2008]95号”),该备案中保有资源储量为:硫铁矿矿石量10,566.23万吨;共生锌金属量1,176,962吨;共生铅金属量105,044吨;共生铜金属量33,333吨;共生铁矿石量324.32万吨;伴生锌金属量228吨;伴生铅金属量108,634吨;伴生银金属量1,474吨;伴生金金属量2,798kg。 ② 2008年东升庙矿区硫铁多金属矿资源储量与2012年储量变化的原因 对于2008年东升庙矿区硫铁多金属矿资源储量与2012年储量变化的原因主要如下: 1)矿山生产消耗:自2008年报告估算截止日(2007年11月30日)至2012年报告估算截止日(2012年2月29日),矿山生产主要采动锌硫矿和铜硫矿,消耗资源储量统计为: 合计消耗矿石402.82万吨(主矿产硫铁矿矿石量一并消耗)。其中:锌矿石量377.01万吨,锌金属量199,030吨,锌平均品位5.28%;铜矿石量25.81万吨,铜金属量1,126吨,铜平均品位0.44%;铅矿石量377.01万吨,铅金属量47,899吨,铅平均品位1.27%; 消耗伴生矿产:银金属量12.68吨,钴金属量1,064吨;镉金属量346吨。 2)生产探矿新增:2010年-2011年,矿山生产探矿施工21个钻孔,查明矿区内部分地段矿体延长、延深和矿石品位上有一定变化。部分矿体规模、厚度增大,矿石品位有提高。矿山生产探矿查明资源储量变化情况为: 矿石量增加513.87万吨。其中,硫铁矿矿石量增加389.49万吨;锌矿石量增加513.87万吨,锌金属量增加261,900吨;铅矿石量增加421.01万吨,铅金属量增加16,530吨;铜矿石量增加334.58万吨,铜金属量增加7,110吨。 2008年报告没有估算菱铁矿矿石量,2012年报告新查明菱铁矿矿石量236.49万吨。 3)重算变化:2012年报告根据新的探矿工程,重新连接矿体,重新划分块段后,估算的资源储量变化情况为:硫铁矿石量减少1,652.29万吨,锌金属量增加108,553吨,铅金属量增加63,112吨,铜金属量增加2,935吨,褐铁矿矿石量增加94.5万吨;2012年报告新查明并估算菱铁矿铁矿石量236.49万吨。 4)重叠范围外,2008年报告没有剩余的资源储量。重叠范围外,本报告新增资源储量:硫铁矿矿石量20.34万吨;锌矿矿石量11.58万吨,锌金属量3,532吨;铜矿石量5.36万吨,铜金属量4吨。 重叠范围外,资源储量增加的原因是:2008年报告估算面积0.935 k㎡;2012年报告估算面积1.08 k㎡。2012年报告与2008年报告估算标高均为1183m-~700m。2012年报告在与2008年报告重叠范围外的0.145 k㎡ 范围估算资源储量:硫铁矿矿石量20.34万吨;锌矿矿石量11.58万吨,锌金属量3,532吨;铜矿石量5.36万吨,铜金属量4吨。 (3)增储费用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采矿权申请人除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外,还应当缴纳经评估确认的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东升庙矿业现有采矿权证范围内的采矿权价款已全额缴纳,此次储量变化为现有采矿权证范围内储量变化,不需缴纳采矿权价款,因此,不会增加东升庙硫铁矿采矿权的账面值。 根据国土资源部颁发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74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采矿权使用费按矿区范围面积逐年缴纳。此次储量变化不涉及矿区面积变化,不会增加东升庙硫铁矿的采矿权使用费。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储量变化,不会增加采矿权价款、采矿权使用费等费用,不会增加东升庙硫铁矿采矿权的账面值。 目前,东升庙矿业的实际采选能力为80万吨/年,东升庙矿业正在建设50万吨/年铅锌矿的采选系统,预计2014年采选能力扩大到130万吨/年。锌矿石选矿回收以铅、锌、硫为主,其中还回收少量的铜和银。铜矿石目前以回收铜、硫为主,同时回收少量的银。 (二)中家山铅锌(金银)矿采矿权 1、采矿权现状 中家山铅锌(金银)矿采矿权为东升庙矿业子公司金鹏矿业所有,具体情况如下:
中家山铅锌(金银)矿,由北至南分布在凤阳县境内,隶属凤阳县小溪河镇和清水塘乡所辖,京沪铁路在矿区北部5km处通过,区内有简易公路与小岗~凤阳公路相接,交通便利,产业地域布局优势明显,是安徽境内采选矿量最大的铅锌矿企业。 2、采矿权的取得过程 (1)2006年通过竞拍方式获得中家山勘查许可证 金鹏矿业于2006年9月13日通过竞拍方式以4,000万元获得安徽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证号为:3400000620299的中家山矿山勘查许可证。 此后,金鹏矿业地质详查和评审共计支出1,416.30万元,并于2008年7月23日通过申请依法获得安徽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证号为3400000810130的《采矿许可证》。 相关采矿权信息如下:
(2)2010年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向金鹏矿业换发新的采矿许可证 2010年12月29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数据更新后,向金鹏矿业换发证号为C3400002010123210098208的《采矿许可证》。 相关采矿权信息如下:
3、采矿权的储量核实、储量核实评审及备案 (1)2008年储量核实、储量核实评审及备案 1)采矿权的储量核实、储量核实评审及备案 ①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 2007年12月,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八一地质队对矿区55-400米标高范围内进行了资源/储量核实工作,编制了《安徽省凤阳县中家山铅锌(金银)矿矿床详查区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估算中家山铅锌矿储量为:铅锌工业矿石资源总量173.48万吨,铅金属量52,703.46吨,平均品位3.04%;锌金属量67,998.64吨,平均品位3.92%;共伴生金、银资源量:金金属量3,155.18千克,平均品位1.82g/t;银金属量104,997.06千克,平均品位60.52g/t。其中:共生金矿石资源量46.58万吨,金金属量1,446.15千克,平均品位3.10g/t;共生银矿石资源量48.43万吨,银金属量48,552.71千克,平均品位100.25g/t;伴生金矿石资源量126.90万吨,金金属量1,709.02千克,平均品位1.35g/t;共生银矿石资源量125.05万吨,银金属量56,444.35千克,平均品位45.14g/t。 另有低品位矿,铅锌矿石资源量5.80万吨,铅金属量286.33吨,平均品位0.49%;锌金属量442.83吨,平均品位0.76%;伴生金金属量8.91千克,平均品位0.15g/t;伴生银金属量424.72千克,平均品位7.33g/t。 ②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的评审 2008年3月,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对于《安徽省凤阳县中家山铅锌(金银)矿矿床详查区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进行评审,并于2008年3月24日出具了《<安徽省凤阳县中家山铅锌(金银)矿矿床详查区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国土资矿评储字[2008]37号)。 ③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评审的备案 2008年5月13日,国土资源部出具了《关于<安徽省凤阳县中家山铅锌(金银)矿矿床详查区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08]64号),认为金鹏矿业聘请的评审机构及评审机构聘请的评审专家符合相应资质条件,金鹏矿业报送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材料符合全部规定的备案要求,同意对于中家山铅锌矿储量评审材料予以备案。 2)资源储量的变化情况 ① 2007年中家山铅锌矿矿资源储量情况 2007年安徽省国土资源厅以皖矿储备字(2007)109号文予以备案的《安徽省凤阳县中家山铅锌(金银)矿床详查地质报告》经过审批核准,报告提交铅锌工业矿石加低品位矿石资源总量为181.35万吨,铅金属量59,004.57吨,平均品位3.25%;锌金属量66,380.84吨,平均品位3.66%。 在本次资源储量估算范围与原报告重叠范围内,本次估算的铅锌工业矿石加低品位矿石资源总量为179.28万吨,铅金属量52,989.79吨,平均品位2.96%;锌金属量68,441.47吨,平均品位3.82%。两者相较,本次估算的资源储量比原报告矿石量减少了2.07万吨,铅金属量减少6,014.78吨,品位略有下降,锌金属量增加2,060.63吨,品位略有上升。 ② 2007年中家山铅锌矿矿资源储量与2008年储量变化的原因 资源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Ⅰ、本次核实工作新增加了-110m坑道向东掘进76.3m,使矿石量增加了7.85万吨,铅金属量增加了3,348.34吨,锌金属量增加了5,456.12吨; Ⅱ、核实报告按规范规定对原报告用米·百分值参加储量估算的边缘钻孔,取消了外延面积,使矿石量减少了9.56万吨,铅金属量减少了8,215.89吨,锌金属量减少了2,338.73吨; Ⅲ、原详查报告坑道沿脉每8m采取一排样作为一个单工程,核实报告按照规范规定采用样组(多排样)最为一个单工程参加资源储量估算,由于深部钻孔品位较坑道低,使矿体平均品位及小体重值略有下降,使矿石量减少了0.36万吨,铅金属量减少了1,147.23吨,锌金属量减少了1,056.76吨。 (2)2011年储量年报 2011年12月,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八一一地质队出具了《安徽省安徽省凤阳县中家山铅锌(金银)矿床中家山、马山矿段2011年度矿山储量年报》(以下简称《2011年度矿山储量年报》)。根据该《2011年度矿山储量年报》,中家山铅锌(金银)矿332+333类资源储量为179.28万吨。截至该《2011年度矿山储量年报》估算日(2011年12月10日),矿山仍为2009年年底前在中家山矿段II矿体消耗(111b类)基础储量0.68万吨,马山矿段VI矿体消耗基础储量1.89万吨。矿山保有资源矿石量(332+333类)176.71万吨。 截止2012年6月底,资源储量核实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为:矿石量176.71万吨,铅金属量52,061.73万吨,平均品位为2.95%;锌金属量67,223.65,平均品位3.80%;铜金属量3,109.98千克,平均品位1.76克/吨;银金属量103,627.14,平均品位58.64克/吨。 (三)大王府矿山采矿权 1、采矿权现状 大王府铅锌矿采矿权为东升庙矿业子公司金鹏矿业所有,具体情况如下:
2、采矿权的取得过程 (1)2001年通过竞拍方式获得中家山勘查许可证 金鹏矿业于2001年12月26日在已有大王府矿山探矿权的基础上申请获得安徽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大王府矿山采矿证。 (2)2006年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向金鹏矿业换发新的采矿许可证 金鹏矿业申请对原有大王府矿山《采矿权证》进行延续,2006年1月11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向金鹏矿业换发证号为3400000630006的《采矿许可证》。 相关采矿权信息如下:
(3)2008年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向金鹏矿业换发新的采矿许可证 金鹏矿业申请对原有大王府矿山《采矿权证》进行延续,2008年10月10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向金鹏矿业换发证号为3400000830168的《采矿许可证》。 相关采矿权信息如下:
(4)2011年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向金鹏矿业换发新的采矿许可证 2011年11月2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在数据更新后,向金鹏矿业换发证号为C3400002010123210098203的《采矿许可证》。 相关采矿权信息如下:
3、采矿权的储量核实、储量核实评审及备案 (1)采矿权的储量核实、储量核实评审及备案 ①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 2007年12月,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12地质队对矿区30m至-100米标高范围内进行了资源/储量核实工作,编制了《安徽省凤阳县大王府铅锌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报告中估算大王府铅锌矿矿石总量313,069.32吨,主矿产铅金属量6,012.32吨,平均品位2.02%;伴生锌金属量4,081.46吨,平均品位1.30%;伴生金金属量157.80千克,平均品位0.50×106@伴生银金属量15,129.52千克,平均品位48.33×106@ ②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的评审 2007年12月,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对于《安徽省凤阳县大王府铅锌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进行评审,并于2008年6月16日出具了《<安徽省凤阳县大王府铅锌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国土资矿评储字[2008]98号)。 ③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评审的备案 2008年8月5日,国土资源部出具了《关于<安徽省凤阳县大王府铅锌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国土资储备字[2008]140号),认为金鹏矿业聘请的评审机构及评审机构聘请的评审专家符合相应资质条件,金鹏矿业报送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材料符合全部规定的备案要求,同意对于大王府铅锌矿储量评审材料予以备案。 (2)资源储量的变化情况 ① 2004年大王府铅锌矿矿资源储量情况 本矿区最近一次报告为2004年的《安徽省凤阳县金鹏矿业有限公司大王府铅锌矿2004年矿产资源储量复核报告》,安徽省滁州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以滁国土资房储备字(2005)13号文予以备案。本报告与最近一次报告核实范围均为相同采矿许可范围且标高均为30m至-100m标高,但由于采矿工程控制和矿体延伸的增加,本次资源储量估算范围比最近一次报告的估算范围增加了6,264平方米,资源储量在-46米以下增加矿石量6.4万吨。 最近一次报告备案的保有资源储量为135,503.00吨(金属量:铅6,099吨,锌1,965吨,金75.81千克,银8,876.38千克);本次估算矿石资源储量为313,069.32吨(金属量:铅6,012.32吨,锌4,081.46吨,金157.80千克,银15,129.52千克)。相同范围内本次估算的矿石量比最近一次报告备案的矿石量增加了177,566.32吨。 ② 2008年大王府铅锌矿矿资源储量与2004年储量变化的原因 资源储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1)开采动用矿石量为78,559.62吨,其中采出矿石量29,920.23吨,损失量为48639.39吨; 2)重算增加矿石资源量256,125.94吨:现采小体重值2.94比原小体重值2.64增大,增加矿石量为39,962.14吨; 3)因生产巷道在-46m以下控制矿体而增加矿石量64,039.57吨; 4)本次核实补充估算了最近一次报告已估算但未批准的Ⅰ、Ⅳ矿体的(333)资源量167,668.00吨; 5)扣除了最近一次报告错误计入的采矿许可标高范围外的资源量15,543.77吨。 六、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股东权益评估情况 1、本次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12年6月30日) 中天华接受朝华集团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东升庙矿业在评估基准日2012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中天华资评报字[2012]第1179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在评估基准日2012年6月30日持续经营前提下,经中瑞岳华审计后的东升庙矿业总资产账面值为86,110.67万元,评估值为230,473.48万元,总资产评估增值144,362.81万元,增值率167.65%;总负债账面值为13,534.55万元,评估值为13,534.55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72,576.12万元,评估值为216,938.93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144,362.81万元,增值率198.91%。 评估结果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② 资产基础法评估增减值的原因 东升庙矿业总资产评估增值144,362.81万元,增值率为167.65%,净资产评估增值144,362.81万元,增值率为198.91%,总资产和净资产的增值主要是采矿权、土地使用权、房产设备评估增值所致,具体如下: Ⅰ、无形资产评估增值137,270.58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账面值为902.02万元,评估值为2,159.17万元,评估增值1,257.15万元,增值率为139.37%,增值原因是由于: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土地的稀缺性,当地土地市场价格出现一定的上涨,因此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较大;采矿权账面值为149.37万元,评估值为136,162.80万元,评估增值136,013.43万元,增值率91,060.33%,采矿权评估增值原因取得矿权时支付价款较低、保有储量增加以及产品价格上升等,详见本节“(二)采矿权评估情况1、东升庙硫铁矿采矿权评估情况”。 Ⅱ、固定资产评估增值2,225.25万元,增值率为20.09%,其中,房屋建筑物类账面值为8,580.59万元,评估值为9,651.65万元,评估增值1,071.07万元,增值率为12.48%;设备账面值为2,495.01万元,评估值为3,649.19万元,评估增值1,154.18万元,增值率46.26%。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为近几年建筑材料价格和人工成本的上升,导致房屋建筑物类和机器设备的造价或购置价有所上升,从而形成评估原值增值,同时企业会计人员根据行业规定或集团的相关会计政策规定所采用的固定资产折旧和实物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之间存在差异,导致评估净值出现一定幅度的增值。 Ⅲ、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28,964.50万元,评估增值4,395.24万元,增值率为15.17%。2012年6月20日,东升庙矿业与建新集团分别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分别以104,953,810.00元和184,691,150.00元收购了临河新海和金鹏矿业两家公司100%的股权,因2012年6月30日时,上述股权收购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因此,东升庙矿业对金鹏矿业、临河新海的长期股权投资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增值主要为金鹏矿业、临河新海两家公司评估值与东升庙矿业收购成本之间的差额。评估增值原因主要为金鹏矿业中家山铅锌(金银)采矿权评估增值、临河新海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增值所致,详见本部分“(4)子公司评估情况”的相关内容。 Ⅳ、流动资产中存货账面值为1,223.34万元,评估值1,695.08,评估增值471.74万元,增值率为38.56%,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为存货中的产成品市场价格较高,评估按市场不含税的销售价格扣减相应的销售费用、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以及相应的合理利润和所得税费用后作为评估价值,导致评估产生一定的增值。 (2)收益法评估 采用收益现值法评估的东升庙矿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结果为218,060.31万元,与账面价值72,576.12万元相比增值145,484.19万元,增值率为200.46%。 (3)评估结论的选择 本次评估选定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主要是因为:两种方法评估结果相差较小,考虑到收益法评估大部分参数的确定是建立在对未来预测的基础上,可能与今后的实际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并考虑到企业的主营产品较易受到国际国内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因此本次评估选定以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东升庙矿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最终评估结论。 (4)子公司评估情况 1)金鹏矿业 根据中天华出具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12)第1179-2号《其他非流动资产——对凤阳县金鹏矿业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说明》,以2012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金鹏矿业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以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结果。 ①资产基础法评估 在评估基准日2012年6月30日持续经营前提下,经中瑞岳华审计后的金鹏矿业公司总资产账面值为20,370.22万元,评估值为30,786.90万元,评估增值10,416.68万元,增值率51.14%;总负债账面值为10,267.26万元,评估值为10,267.26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10,102.96万元,评估值为20,519.64万元,评估增值10,416.68万元,增值率103.11%。 金鹏矿业资产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金鹏矿业以资产基础法结果作为评估结论,金鹏矿业评估增值主要为非流动资产中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和无形资产评估增值。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5,355.66万元,评估值6,793.70万元,增值1,438.04 万元,增值率26.85%。其中:房屋建(构)筑物类账面值为3,718.79万元,评估值为4,825.76万元,评估增值1,106.97万元,增值率29.77%;设备类账面值1,636.86万元,评估值为1,967.93万元,评估增值331.07万元,增值率为20.23%。房屋建(构)筑物类和设备类资产评估增值原因为:近几年材料价格和人工成本的上升,导致机器设备的购置价有所上升,从而形成评估原值增值;企业会计人员根据行业规定或集团的相关会计政策规定所采用的固定资产折旧和实物资产的经济寿命年限差异,导致评估净值出现一定的幅度的增值 金鹏矿业无形资产账面价值5,976.04万元,评估值14,913.26万元,增值8,937.22 万元,增值率149.55 %,其中: 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为718.58万元,评估值为1,353.91万元,评估增值635.33万元,增值率88.42%,评估增值原因主要是土地取得成本较低,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土地的稀缺性,当地土地市场价格出现一定的上涨,因此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较大;采矿权账面价值为5,246.52万元,评估值为13,548.41万元,评估增值8,301.91万元,增值率158.24%,增值的主要原因为品位提高、产品价格(尤其是金、银)涨幅较大,详见本章节“六、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二)采矿权评估情况”相关内容。 ②收益法评估 评估基准日2012年6月30日经中瑞岳华审计后的金鹏矿业净资产账面值为10,102.96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金鹏矿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即净资产)结果为21,622.33万元,评估增值11,519.37万元,增值率为114.02%。 2)临河新海 根据中天华出具的中天华资评报字(2012)第1179-4号《其他非流动资产——对内蒙古临河新海有色金属冶炼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说明》,以2012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临河新海进行了资产评估,并以资产基础法作为评估结论。 ①资产基础法 在评估基准日2012年6月30日持续经营前提下,经中瑞岳华审计后的临河新海总资产账面值为 11,586.24万元,评估值为13,486.09万元,总资产评估增值1,899.85元,增值率16.40 %;总负债账面值为646.00万元,评估值为646.00万元;净资产账面值为10,940.24万元,评估值为12,840.09万元;净资产评估增值1,899.85万元,增值率17.37%。 资产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临河新海评估增值主要为非流动资产中的固定资产评估增值和无形资产评估增值。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4,149.37万元,评估值5,193.27万元,增值1,043.90 万元,增值率25.16 %。其中:房屋建(构)筑物增值 631.48万元,增值率33.70 %;机器设备增值 412.42万元,增值率18.12%。评估增值原因是由于近几年建筑材料价格和人工成本的上升,导致房屋建筑物的造价有所上升,从而形成房屋建筑物的增值;主要是由于企业设备类资产折旧年限小于设备实际经济使用寿命年限,使设备实际成新状况优于帐面成新状况。 临河新海无形资产账面价值797.74万元,评估值1,637.61万元,增值839.87 万元,增值率105.28%,其中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788.11万元,评估值1,627.98万元,评估增值839.87万元,增值率106.57%。评估增值原因主要是土地取得成本较低,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土地的稀缺性,当地土地市场价格出现一定的上涨,因此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较大。 ②收益法评估 评估基准日2012年6月30日经中瑞岳华审计后的临河新海净资产账面值为10,940.24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的临河新海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即净资产)结果为13,425.10万元,评估增值2,484.86万元,增值率为22.71%。 2、标的资产三次评估结果差异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分别以2010年4月30日、2010年10月31日和2012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东升庙矿业及其子公司进行了三次评估。 (1)第一次评估与第二次评估结果对比 单位:万元
由上表,东升庙矿业及子公司第一次评估与第二次评估结果差异不大。 (2)第二次评估结果与第三次评估结果对比 单位:万元
①东升庙矿业两次评估差异对比 I、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对比 东升庙矿业净资产第三次评估值为216,938.93万元,较第二次评估值170,775.38万元增加46,163.55万元。由于期间东升庙矿业的净资产发生较大变化,两次评估明细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由上表,第三次评估值为较第二次评估值增加46,163.55万元,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综合所致: 流动资产评估值减少65,170.93万元,主要是由于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等科目的变动,东升庙矿业于2012年进行了利润分配及收购临河新海、金鹏矿业股权,导致货币资金账面值大幅度减少,评估值相应减少; 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增加32,637.64万元,是由于2012年东升庙矿业将临河新海、金鹏矿业收购为自身的全资子公司,由于尚未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导致非流动资产账面值较之2010年10月31日增加28,242.40万元,再加上两个子公司自身的评估增值,使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较2010年10月31日增加较多。 无形资产评估值较2010年10月31日增加85,965.81万元,主要是由于矿权价值变化,具体见东升庙矿业硫铁矿采矿权评估相关内容。 II、收益法评估结果对比 根据中天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以2010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评估结果为172,374.80万元,以2012年6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结果为218.060.31万元。 影响收益法评估结果增加的主要原因包括金属量增加、生产能力提高、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所致。 其一、根据已经国土资源部评审备案的2012年2月编制《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东升庙矿区3~40线(1183~700m标高)硫铁多金属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国土资储备字[2012]200号),2012年6月30日的评估报告的可采储量较2010年10月31日有所提升,如下表:
其二、根据乌拉特后旗地方税务局文件《乌拉特后旗地方税务局关于内蒙古东升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享受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乌后地税发[2012]31号),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公布前,东升庙矿业恢复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暂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待《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目录》公布后,若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2号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在履行相关程序后,按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重新申报计算。2012年6月30日基准日评估中根据相关文件确定其评估基准日至2020年底企业所得税率为15%,2021年至预测期末2026年为25%。第二次评估时,评估期内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其三、第二次评估时,评估期内东升庙矿业的产能为80万吨/年。东升庙矿业证载生产能力为130万吨/年,但在2012年前一直保持80万吨/年的生产能力。目前公司正在建设新增50万吨/年的铅锌矿采选项目,计划于2013年完成,2014年投产并当年实现110万吨/年生产能力,2015年实现130万吨/年生产能力。生产能力的提高,使企业每年可以实现的销售数量有所增加。 最后,东升庙矿业收购的金鹏矿业、临河新海股权出现不同程度的增值所致。 ②金鹏矿业两次评估差异对比 I、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对比 由上表,金鹏矿业两次资产基础法评估值相差769.14万元,差异较小,是由于两次评估增值都是由于矿权评估增值所致。 II、收益法评估结果对比 2010年10月31日基准日条件下收益法结果为23,803.31万元,2012年6月30日基准日条件下收益法结果为21,622.33万元。两次收益法评估结果变动主要原因为根据当时铅锌市场行情及宏观经济的判断所确定的未来单价有差异,以及被评估单位根据实际勘测的矿藏品位等调整了排产计划。 ③临河新海评估差异对比 临河新海净资产第三次评估值为12,840.09万元,较第二次评估值9,782.60万元增加3,057.49万元;临河新海净资产第三次评估增值主要是由于留存收益增加所致。 3、标的资产本次评估值与最近三年股权交易价格对比 (1)东升庙矿业最近三年股权交易价格与本次评估值对比 东升庙矿业净资产本次评估值为216.938.93万元。 最近三年内,东升庙矿业股权结构共发生六次变化,具体如下:
上述股权转让中均未进行资产评估,股权转让定价均为双方协商的结果。 ①2011年11月,豫光铅盐、港钟科技转让东升庙矿业股权定价与本次评估值比较 2011年11月,豫光铅盐、港钟科技分别转让其持有的东升庙矿业20%、25%的股权,其股权相应作价为32,000万元、40,000万元,推算得出东升庙矿业100%股权对应的价值为160,000万元,与本次评估值218,046.63万元相差58,046.63万元,其主要原因为:本次评估依据2012年2月内蒙古巴盟岭原地质矿产勘查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东升庙多金属硫铁矿区8-40线富锌硫矿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东升庙硫铁矿的金属量增加导致采矿权增值从而使得评估值增加所致。 (下转B12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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