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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7 证券简称:赛象科技 公告编号:2012-036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1-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天津监管局《关于对天津辖区上市公司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专项披露的通知》文件要求,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股东以及关联方公开承诺以及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截止公告日,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未有超过承诺履行期限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二、目前尚处于承诺期限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主要有以下几项: 1.避免同业竞争承诺:2008年1月8日,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橡塑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浩承诺:为保证股份公司的长远利益,本公司/个人今后将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雷同或交叉之相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张芝泉先生、董哲锦先生和汤静先生均承诺:本人现未自营或为其他第三方从事与赛象科技相同或相似产品的生产、经营,本人郑重承诺,今后不投资与赛象科技已经或拟生产、经营产品相同或相似产品生产、经营,不为其他第三方从事相同或相似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从事与该公司相竞争的任何经营活动。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2.关于专利的承诺:2009年10月22日,天津市橡塑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和张建浩先生共同承诺: (1)、本人/本公司目前拥有的和未来即将拥有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全部无条件许可赛象科技独家、永久、无偿使用,且本人/本公司不再使用; (2)、除境内外相关受理机构对专利的申请人资质要求使赛象科技直接申请专利受限外,本人将不再直接申请任何专利; (3)、本人/本公司承诺并保证在赛象科技上市后,上述承诺仍将持续有效。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3.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橡塑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张芝泉、实际控制人张建浩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不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期限:2010年1月14日至 2013年1月14日 4.不进行高风险投资的承诺:2012年10月29日,公司发布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此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此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公司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承诺期限:2012年10月26日至2013年10月25日 三、上述未履行完毕承诺事项均在履行当中,未发现承诺主体曾出现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1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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