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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1-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299 证券简称:中国北车 编号:临2012-069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重大合同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近日签订了若干项重大合同,合计金额约为72.37亿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北车集团沈阳机车车辆有限责任公司与澳大利亚塔斯马尼亚铁路有限公司签订了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0,693万元的铁路货车出口合同。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与澳大利亚哈姆斯利铁矿有限公司签订了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1,600万元的矿石车出口合同。 3、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机辆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与美国A.STUCKI公司签订了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614万元的缓冲器箱体及弹簧座出口合同。 4、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北车集团大连机车车辆有限公司与大连地铁有限公司签订了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09,326万元的销售合同,为大连地铁1、2号线一期工程提供地铁车辆;与铁道部下属各路局签订了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98,580万元的大功率交流传动电力机车销售合同。 5、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车兰州机车有限公司与铁道部下属各铁路局签订了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7,821万元的内燃、电力机车检修合同;与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和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2,498万元和人民币10,573万元的风电塔筒销售合同。 6、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车风电有限公司与烟台筑龙风电有限公司签订了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8,563万元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供货合同。 7、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与铁道部下属各铁路局签订了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8,088万元动车组配件销售及维修合同。 8、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与铁道部下属各铁路局签订了总金额约为人民币31,038万元动车组配件销售合同。 9、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二七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8,989万元的机车配件和工程机械配件销售合同。 10、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北车集团大同电力机车有限责任公司与铁道部下属各铁路局签订了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2,303万元的机车维修及机车配件销售合同。 上述合同总金额约占本公司2011年度营业收入的8.10%。 特此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证券代码:601299 股票简称:中国北车 编号:2012-070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北车")于2012年3月13日完成配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20,056,303股(以下简称"本次配股"),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担任本次配股的保荐机构。中国北车于日前收到中金公司的通知,原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雯女士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金公司委派保荐代表人贺佳先生自即日起接替王雯女士担任本次配股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更换后,本公司本次配股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贺佳先生和龙亮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13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中国北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贺佳先生简历 贺佳,男,金融学硕士,保荐代表人,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CPA)资格和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资格。现任中金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具有五年以上投资银行从业经验。曾负责或参与了建设银行、中国北车等A股IPO项目,以及建设银行配股、河北钢铁公开增发等A股再融资项目的保荐和承销工作。在加入中金公司之前曾在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任职。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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