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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2-43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1-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上市公司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专项检查的要求,本公司对公司股东、关联方和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披露如下: 1、发行时所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清波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承诺期限:三十六个月 截止2010年12月25日,承诺已履行完毕。 (2)公司法人股东苏州高新区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和姜鹄等55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十二个月 截止2008年12月25日,承诺已履行完毕。 (3)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承诺人均遵守了上述承诺。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清波先生承诺:保证本公司/本人及所控制的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类似的生产、经营业务。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承诺人均遵守了上述承诺。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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