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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ST太光 公告编号:2012-030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股东以及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1-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上市部函【2012】465号)和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的有关要求,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上市公司")现特对本公司股东、关联方和本公司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公司和本公司股东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 二、关联方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资产经营公司") 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况。 昆山资产经营公司在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的承诺情况披露如下: (一)承诺主体:昆山资产经营公司 (二)承诺主体与本公司关系:昆山资产经营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昆山市申昌科技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是本公司的关联方。 (三)承诺内容: 1、关于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昆山资产经营公司作出承诺:保证本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及财务方面的独立性,上市公司仍将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其在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仍将继续保持独立。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昆山资产经营公司作出承诺:①昆山资产经营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昆山资产经营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均未从事任何对本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并保证将来亦不从事任何对本公司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生产经营业务或活动;②昆山资产经营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将对相关企业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果将来昆山资产经营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昆山资产经营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本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将采取有利于本公司的措施解决。 3、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昆山资产经营公司作出承诺:①不利用昆山资产经营公司控制地位及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昆山资产经营公司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②不利用对上市公司控制地位及影响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③如果确属需要,关联交易将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④保证不会以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为目的,与上市公司之间开展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四)承诺时间:2009年11月13日 (五)承诺期:长期有效 (六)履行情况:履行中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太光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1月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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