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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6 证券简称:爱施德 公告编号:2012-057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2012-11-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关于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关联方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对公司股东、关联方及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对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专项披露如下: (一)发行时所做承诺 1、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绍武、董事长黄文辉、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神州通投资")及主要股东深圳市全球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全球星投资")分别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可上市流通和转让。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承诺人均遵守了以上承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持有公司股票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承诺人均遵守了以上承诺。 3、郭绪勇等90名自然人股东分别承诺: (1)对于2007年12月增资及2008年6月公司未分配利润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获得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截至2011年5月28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对于2009年8月公司未分配利润送股增加的股份,若公司在2010年8月20日之前刊登招股说明书,则该部分股份自工商变更完成之日(2009年8月20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可上市流通和转让。 截至2012年8月20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二)关于独立经营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神州通投资、主要股东全球星投资及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绍武于2008年7月分别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均承诺:"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将来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收购竞争企业,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竞争企业提供任何业务上的帮助。如因未履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而给公司造成损失,将对公司遭受的全部损失作出赔偿。" 2009年2月,黄绍武就公司与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音控股")独立经营情况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将善意使用控制权,严格履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义务、信息披露义务及其他义务,不利用控制地位及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不通过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通过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决策,不通过任何方式使利益在公司与天音控股之间不正常流动,不利用与黄绍文之间的亲属关系损害天音控股的利益。本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一切责任。"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承诺人均遵守了以上承诺。 (三)公司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项的承诺 公司于2012年8月29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2-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该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可以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和特别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现金流情况下,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配方式。公司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三年内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3、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建议和监督。 履行情况:正在履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遵守了以上承诺。 特此公告。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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