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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3 股票简称:中航三鑫 公告编号:2012-048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股东未过有效期的承诺的专项公告 2012-11-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监管局监管要求,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本身的承诺事项及其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公司、公司股东以及关联方不存在逾期未履行承诺的情况,现按规定将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市时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主要内容: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贵航集团)、韩平元及深圳市贵航实业有限公司已于2007年8月23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其目前无投资并控制与股份公司产品、业务相同或类似企业,将来也不会再直接或间接经营、参与投资生产、研究和开发任何对股份公司构成直接竞争的相同或相近或可替代的产品,除非股份公司提出要求。 承诺人: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贵航实业有限公司和韩平元先生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正常履行中 二、公司第一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主要内容:2009年,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集团)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2009年7月7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中航工业集团承诺,中航工业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不存在从事与中航三鑫玻璃及玻璃深加工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在作为中航三鑫实际控制人期间,自身不从事建筑幕墙工程、玻璃及玻璃深加工产品业务,也不再新设立从事与中航三鑫现有玻璃幕墙、玻璃及玻璃深加工产品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下属企业;中航工业集团下属各从事建筑幕墙工程业务的企业均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业务。中航工业集团承诺,在下属企业从事建筑幕墙工程业务的过程中涉及项目投资、工程招投标、争议纠纷解决等对业务存在重大影响的情形时保持中立;中航工业集团承诺不利用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干预中航三鑫的正常经营,不损害中航三鑫以及中航三鑫其他股东的权益;中航工业集团承诺,将根据中航工业集团总体发展战略和市场发展情况,支持中航三鑫的持续发展。 承诺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承诺期限:长期有效 承诺履行情况:正常履行中 三、公司第一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关于不转让所持股份的承诺 1、2010年3月4日,公司第一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后3年内不转让所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 承诺人:中航通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期限:2010年4月21日-2013年4月21日 承诺履行情况:正常履行中 2、2010年3月4日,公司第一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后3年内不转让所拥有公司权益的全部股份。 承诺人: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承诺期限:2010年4月21日-2013年4月21日 承诺履行情况:正常履行中 除上述承诺事项外,公司无其他未完成承诺事项,亦未存在超过承诺履行期限而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航三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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