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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ST中华A、*ST中华B 公告编号:2012-039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停牌公告 2012-11-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10月12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 作出(2012)深中法破字第3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国晟能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对被申请人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2012年10月24日,深圳中院作出(2012)深中法破字第3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12年10月25日起对本公司进行重整,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管理人(详见本公司刊登于2012年10月15日的《关于法院受理公司重整事宜的公告》、10月29日的《重整进展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7条关于对重整公司实施停牌的规定,本公司股票自2012年11月13日起停牌,至深圳中院就重整计划作出裁定后,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本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重整期间,本公司存在因《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如重整方案未通过等)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本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本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1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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