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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11-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2-临004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 董事会2012年第5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5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于2012年11月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大厦15层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下列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655,353,129.05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2)第1211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确认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公司预先投入上述资金是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本次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为508,046,100.06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 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绣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七家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后的剩余资金,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开户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董事并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伍雄志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董事职务,公司股东Harvest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rporation(嘉华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简称“Harvest”)及WIT Alliance Technology Ltd. (加华威特技术有限公司,简称“WIT”)现拟将共同提名的董事更换为苏文俊先生,任期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伍雄志先生更换为苏文俊先生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中委员伍雄志先生相应更换为苏文俊先生,任期与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及战略委员会任期一致。董事更换事项需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全文刊登在2012年11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关于董事更换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 ,弃权票数:0。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反对票数:0,弃权票数:0。 议案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该公告全文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5次会议决议》; 2、《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2)第1211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2-临005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 监事会2012年第3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通知于2012年11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会议于2012年11月9日上午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大厦15层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3、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其中现场表决的监事2人,通讯表决的监事1人。 4、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金昌先生主持,部分高管列席参加。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508,046,100.06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三、备查文件 1、《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 2、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2)第1211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2-临006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自筹资金的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56号”文核准,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7,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6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6,07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8,022,8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568,049,12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710032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655,353,129.05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2)第1211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确认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为508,046,100.06元,募集资金置换具体情况见下表: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预先投入上述资金是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该事项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5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2012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5次会议决议》; 2、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2)第1211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3、《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2年第3次会议决议》;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2-临007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56号”文核准,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7,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6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56,07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8,022,8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568,049,12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2]第710032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投资的建设项目共有7个,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人民币655,353,129.05元, 经公司2012年11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5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08,046,100.06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2012年11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5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绣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七家银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后的剩余资金,并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及上述开户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 1、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0101014170029150。该专户仅用于公司临沂年产71亿只顶底盖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012年11月9日,专户余额为235,811,076.29元。 2、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23437100018010045401。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新疆年产300万只220L番茄酱桶项目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12年11月9日,专户余额为260,586,400.00元。其中新疆年产300万只220L番茄酱桶项目的募集资金为110,586,400.00元,超募资金为150,000,000.00元。 3、在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768207212。该专户仅用于北京年产4.8亿只三片饮料罐扩建项目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012年11月9日,专户余额为207,585,635.89元。其中,北京年产4.8亿只三片饮料罐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为57,585,635.89元,超募资金为150,000,000.00元。 4、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怀柔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1001008900059181818。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扩建项目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012年11月9日,专户余额为104,916,400.00元。其中,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为34,916,400.00元,超募资金为70,000,000.00元。 5、在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60100120100010872。该专户仅用于公司佛山年产4.8亿只三片饮料罐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结余和部分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012年11月9日,专户余额100,214,730.9元。其中,佛山年产4.8亿只三片饮料罐扩建项目的募集资金结余为7,495,520.89元,超募资金为92,719,210.01元。 6、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7413210182400002881。该专户仅用于公司成都年产3.9亿只三片饮料罐扩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012年11月9日,专户余额为50,888,866.86元。 7、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000000010120100166855。该专户仅用于存放超募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012年11月9日,专户余额为100,000,000.00元。 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公司与开户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2、中信证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中信证券承诺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与开户银行应当配合中信证券的调查与查询。中信证券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3、公司授权中信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樊丽莉、骆中兴可以随时到开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开户银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中信证券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开户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4、开户银行按月(每月10日前)向公司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中信证券。开户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6、中信证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中信证券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同时按监管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公司、开户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7、开户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中信证券出具对账单或向中信证券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中信证券调查专户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中信证券与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5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2-临008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更换的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11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董事并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伍雄志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董事职务,公司股东Harvest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rporation(嘉华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及WIT Alliance Technology Ltd. (加华威特技术有限公司)现共同提名的董事更换为苏文俊先生,任期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该董事更换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更换事项生效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中委员伍雄志先生相应更换为苏文俊先生,任期至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及战略委员会任期届满。 该议案生效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苏文俊先生简历如下: 苏文俊,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学士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1995年至2010年历任湖南潇湘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年至今担任北京加华伟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苏文俊还担任东方加华(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副总裁。 苏文俊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2-临009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5次会议决议,同意聘任王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任期自王艳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之日起有效。 王艳女士简历如下: 王艳,女,1975年02月生,中国籍,本科学历。目前任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高级经理。曾任海南奥瑞金包装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海南原龙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及项目开发部部长。 王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大厦15层 邮政编码: 100022 联系电话: 010-85211915 传真号码: 010-85289512 办公邮箱:zqb@orgpackaging.com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2-010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本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11月28日上午9:30~10:30 2、 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大厦5层会议室 3、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方式 4、 议案: 普通决议事项: 审议《关于选举苏文俊为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5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本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12年11月28日上午9:30~10:30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现场投票方式 4、 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大厦5层会议室 二、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1、 股权登记日:2012年11月23日(星期五) 2、 出席会议的人员: (1)截止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2)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有权委托一位或者一位以上的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事项: 审议《关于选举苏文俊为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关于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5次会议决议的公告》,该公告与本通知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请各股东审议。 有关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与本通知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四、本次会议的登记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股东登记表(附件2)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出席会议时请股东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2、 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12年11月28日8:30~9:30。 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需在2012年11月27日16:30之前(含当日)送达至公司。 3、 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大厦15层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大厦15层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100022,并请注明“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五、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王艳,石丽娜 联系电话:010-8521 1915 传真:010-8528 9512 电子邮箱:zqb@orgpackaging.com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2年第5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13日 附件1: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2: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1: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证件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大会”)。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大会结束。 一、委托权限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 1、受托人独立投票:□ 2、委托人指示投票:□(如选择该选项的,委托人应当对于每一项议案的投票决定作出明确指示,在如下表格中勾选“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不得多选;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二、委托人信息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其他有效证件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股): 自然人委托人签字: 法人委托人盖章: 法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三、受托人信息 受托人身份证号/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 受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注:截至2012年11月23日收市时)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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